春鸣 画
外出就餐,点只龙虾,上桌时才发现“此虾非彼虾”;已经“叫停”的电信业务,无端端还要缴费;花大钱办了张“会员卡”,有天发现店却“关门大吉”了;高高兴兴买了套房子,收楼时却发现小区的样子与开发商当初的承诺完全两个样……凡此种种,皆与两个字有关:陷阱。而此类陷阱又是如此之多,令消费者防不胜防,一不小心就掉了进去。前天,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就公布了广州市2009年十大消费陷阱———
-餐饮服务陷阱
点只大龙虾,上桌不对板
数据: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向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投诉饮食方面问题的案件有800多宗,较2008年有所下降。
投诉:食物变质、短斤缺两、货不对板、乱收费。
案例:一名消费者在某酒楼点菜时,悄悄地把龙虾的须折断了一点,并保留了断下的一截作为凭证,结果这位消费者很惊讶地发现,上桌时那只龙虾的须是完好无损的。
毛某在某酒家消费结账时,酒家要收736元,精明的他及时拿着点菜单逐一对照,发现菜单上注明的菜式价格、服务费、茶位费等一共才消费了660元,他立即向该店反映,服务员竟拿笔擅自改单。
-电信服务陷阱
业务已叫停,收费仍继续
数据:据不完全统计,全年投诉电信服务行业的有3705宗,较2008年增长了162%,创下投诉电信部门案件的“新高”。
投诉:电信部门擅自开通收费项目、计费不合理、赠送话费承诺无法兑现、无故停机、更改套餐。
案例:消费者卢某称,2008年8月他打电话到某电信公司服务热线,要求取消某项手机业务,当时客服人员称只能办理暂停业务,不能办理取消业务;卢某申请了办理暂停该手机业务,直到去年6月才发现,该手机业务一直没有暂停使用,电信公司每月依然扣除月租。原来,电信公司擅自为消费者设置信用额度,即与电信公司签订了协议到期后,消费者以为该服务已经自动停止,但是,电信公司默认该服务仍然在继续,且没有任何提示和通知的情况下,按照最贵的月租标准计费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