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到30万的赔偿金
东港政府先行给遇难者家属赔偿,具体金额按城乡户口差别而定
隋明波记得,大约是在8月18日,省专案组下来调查不久,毛长山律师便到她家里,说他自己是东港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的律师,为家属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等沉船打捞出水后,当地市政府、乡政府先后到隋明波家。
隋说,他们要求在五天内尽快火化。否则火葬费等自理。她和其他几个家属都很担心,就在10月6日火化。
之后,律师毛长山送来了政府垫付的1万元死亡赔偿金,律师说剩下的等此案开庭后再说,肯定不会少。
另9名已发现遗体的船员家属分别获得2万到30万不等的先期赔偿。
隋明波不明白,为何同为一命,赔偿那么悬殊。她听人说,赔偿金多少与死者家属的社会人脉不无关系。
律师毛长山接受采访时说,这次事件中,政府是按照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定先行垫钱赔偿。赔偿金额的多少是按照,城市和农村户口的差别而定。
安有霞还有些欣慰,她跟着那些遇难者家属,也从政府那儿领到了15万的先期赔偿。虽然她还没找到丈夫的遗体。
还有多少人遇难?
东港市各个政府部门,至今没有给出遇难船员人数,以及海难的调查情况
有关“5·11”沉船到底有多少人遇难,是否还有10余人下落不明?
安有霞通过各方了解到,沉船上该有41人或42人,除了获救19人外,另20余人下落不明。
记者联系东港市公安局副局长隋国锋、魏小丹,以及东港海上安全办公室,但他们均未给出明确说法。后来,记者电话、短信给东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宁永亮被告知找宣传部了解。
11月20日,记者打开国家安监总局的事故查询网页和辽宁省安监局的事故查询网页,也没有找到相关事件。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3月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规定,发生10人以上死亡的重特大事故,当地政府应逐级上报。对于不报、漏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数字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记者与该市委宣传部杨光、副部长杨树全联系,无回应。之后,记者给分管渔业的副市长尤泽军发去短信要求核实海难,也无答复。
11月25日,记者致电国家安监总局统计司。该司一女工作人员仔细询问并做了记录,表示会向统计司进一步了解核实,并说,“如果省安监局没有上报,他们这边也不会有统计。”
在当地长山镇新升村8组,有一名被救船员叫柳伟东。他妻子说,丈夫在“辽东运396”上负责做饭,获救后第三天就又出海,后来几个月里从未向她讲起当时翻船落海情景,她曾问过丈夫但他没有说。
记者再联系其他几名获救船员,也都称不清楚,并回避。
据了解,“辽东运396”沉海后的头半个月,跟李庆武干了一年多的船员龚本宝(音)、姜发伟辞工。另外,19名获救者中也有多人转行。
一种没有证实的说法是,获救者或当事者曾被告知,对沉船一事“不可乱说”。
安有霞等待着这起海难的最终结果。她得知若没有死亡证明,将不能获得最后的全部赔偿。10月份的某一天,她去了大连海事法院,申请宣告孙昌和死亡。
10月19日,法院受理此案,并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月。“希望孙昌和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自即日起与本院东港法庭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安有霞说,他应该已经遇难了,虽然她心里还有些不甘。
10名已发现的遇难者
赵学喜 53岁
黄明广 53岁
张永基63岁
张森林60岁
孙美松42岁
卢山41岁
付忠宝45岁
隋成45岁
林世财44岁
(作者:吕宗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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