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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辽宁东港市一艘无证渔船近海中沉没。次日新华社记者报道,来自东港市政府办的消息,19名船员全部获救。但来自民间的消息,该船当日载客40余人,11户找不到亲人的渔民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一位在沉船当日举报“有人死亡”的渔民被隔离审查,拘留10天。
在渔民们不断上访下,辽宁省调查组于8月进驻东港,打捞沉船重启,10具遗体从沉船中被找到。但数字依然对不上。
按照有关规定,发生10人以上死亡的重特大事故,应逐级上报到国家,但国家安监总局和辽宁省安监局事故查询网站并没有登载该海难事故,两部门也没有给予记者知晓该事故的答复。
195天,安有霞仍未找到丈夫。11月23日晚,她闩门时,略一停顿。她仍会想象丈夫孙昌和要从暮色中归来。
5月11日,孙昌和搭乘的“辽东运396”运输船在黄海沉没。19人获救。
新华社当时报道,记者从辽宁省东港市政府办公室获悉,接到事故信息后,丹东市、东港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救援预案。有关部门已经找到事发渔船的船长,据船长反映,渔船上共有19名船员,事发后很快被附近的社会船只救起,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但在沉船中,安有霞依然没找到丈夫遗体。
船沉,举报者被拘
有人举报沉船有船员遇难,被以捏造为由罚500元拘10天
5月11日早6时,安有霞和往常一样,搭车去东港黄海大市场卖衣服。4天前,出海捕鱼的孙昌和捎信说,将搭乘“辽东运396”货船返航。
中午,安有霞接到电话,“船沉了。”
她奔到110号港口。岸边站满边防武警、公安民警和地方官员。一艘渔船停靠着,船长李庆武等人救了沉船上的19名落水者。
获救船员王传刚(音)说,孙昌和和其他人在一瞬间被翻船的巨大惯性甩入大海,之后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等他醒来,已经躺在李庆武的船上。
那天中午,刘玉波也听闻货船沉没。
他从一名幸存者处打听到,船上有不少人沉入海中,便用朋友电话向东港市委书记举报,“……我是长山的孙波,我的亲戚在早上的沉船里死了,……希望领导调查。”
随后,他还向东港市主管渔业的副市长、公安边防大队长、公安局长、丹东市公安边防支队参谋长等领导用化名举报了沉船事故。
次日上午9时左右,刘玉波被带到公安局防暴大队,隔离审查,后被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样解释拘留原因:现查明2008年5月11日13时许,刘玉波捏造事实打电话举报给各级领导,称自己是长山镇的孙波,谎报其哥或弟于5月11日4时许在一号鼓附近高杰接货渔船上沉船死亡,从而引起各级领导重视。
刘玉波此后承认,化名,是担心被报复;谎称亲戚遇难,是希望政府彻查,“不是没有死人”。
刘玉波说,他举报后,家里大门和冰窖都被泼了粪。
在刘玉波被拘的当日,《辽沈晚报》引用新华社的沉船消息,只提到,“目前,有关部门已经找到事发渔船的船长,据船长反映,渔船上共有19名船员,事发后很快被附近的社会船只救起,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和坤看到报道很诧异。因为她丈夫也在这艘沉船上,而并没有获救。她说,“怎么报道称全部获救,并无人死亡。我觉得是政府瞒报了。”
海边漂来浮尸
家属不断上访,省调查组介入,沉船被打捞,发现船内有10具遗体
出事海域叫“一号鼓”,那里离港口有35海里,四五月份时,总是阴晴不定,常起6级以上大风。
5月底,张玲发现海边漂来浮尸。她父亲张永基也在遇难的沉船上。张玲说,浮尸出现共有两次。一次在5月底,有3具。第二次,6月中旬,两具。“我都去看了,不是父亲。”
安有霞也没有从这些尸体中找到丈夫。她不知道这些尸体是来自“辽东运396”,还是其他船上的遇难者。
记者采访时,当地渔政、渔监等有关部门以及公安局没有给出说法。这些浮尸很快被当地殡仪馆拉去火化。
5月中下旬,安有霞等11户家属去东港市政府,要求对“5·11”沉船立案侦查,并赶紧打捞沉船。
此后近2个月,他们不断在丹东、东港的两级政府及海事局等有关部门上访,并有人进京反映情况。
按照家属们的说法,6月19日,东港市政府市长秘书回复:“市长不知道这件事,你们去找丹东海事局。”
6月22日,家属们赶到丹东海事局,他们说该局李智处长说,现在接到的报告还是无人死亡。
8月18日,《丹东日报》在不显著位置刊发《“5·11沉船事件”初步查明》一文说,近日接到群众举报,初步查明另有11人失踪,“此事件是一起重大的海上交通事故。”
上访家属于淑英说,后来她把从北京转批过的上访材料交给辽宁省有关部门,不久省里派调查组进驻丹东,要求东港市政府立即开始打捞沉船,寻找死难者。
9月30日,“辽东运396”被打捞出水。此时距沉船时间141天。
安有霞赶到岸边,那里又站满各类警察。她被拦在很远,无法靠近沉船。
很多人在清理船舱中淤积的泥沙。安有霞看见,有10具遗体从船舱里抬出。
但那一天,安有霞仍未见到丈夫遗体。
隋明波比安有霞幸运。她从那10具遗体中找到了丈夫林世财。她拿出的火化证明上显示:林世财,男,于2008年5月11日乘辽东运396号船返港时,船只沉没,溺水死亡,经支队及东港市公安局法医对尸体进行检验,确认因溺水死亡,家属无异议,现准予火化,特此证明。
落款辽宁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时间2008年10月1日。
记者查询另9名家属均开有火化证明,并载明死亡由辽东运396号沉船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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