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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圆满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3365.1亿元,比上年(下同)增加339亿元,增长11.2%。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075.1亿元,增长15.8%。加:中央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215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7亿元,调入资金5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2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1亿元,预算总收入4581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4352亿元,比上年增加391亿元,增长9.9%。加:上解中央支出2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亿元,调出资金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62亿元,支出合计448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6亿元,其中:结转下年90亿元,净结余6亿元。
省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15亿元,增长15.3%。加:中央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215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9亿元,调入资金2亿元,市县上解省收入8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2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1亿元,预算总收入2668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支出597亿元,增长1.3%。加:上解中央支出2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亿元,调出资金1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84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3亿元,债券转贷支出123亿元,支出合计262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3亿元,其中:结转下年41亿元,净结余2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亿元,加上年结余、中央补助收入等100亿元,预算总收入159亿元;预算支出10亿元,加补助市县支出102亿元,结转下年47亿元,预算总支出159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2亿元,加上年结余收入0.1亿元,预算总收入5.3亿元;预算支出4.9亿元,结转下年0.4亿元,预算总支出5.3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7亿元,加上年结余收入77亿元,预算总收入184亿元;预算支出93亿元,结转下年91亿元,预算总支出184亿元。
上述预算执行数字(详见附表)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变化。
2013年,预算执行主要有三个特点。第一,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三十条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省级行政机关一般性支出压减5%,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有序推动节约型政府建设。省级“三公”经费支出5.5亿元,较上年下降7.4%。第二,调整结构保证重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统筹预算年度之间平衡,统筹省与市县分配关系,集中有限财力,新增安排20亿元加强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支持中小微企业,新增25亿元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推动城乡统筹,促进民生改善,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健康较快发展。第三,依法理财促进规范。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减免缓抵各项税费400亿元;依法加强收入征管,提升财政收入质量。提前预算编制,完善预算供给,严控预算追加,硬化预算约束,努力构建财政管理长效机制。
(一)实现财政平稳运行。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增长平稳有序,增速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突破2000亿元,居全国第14位、中部第3位。其中税收占73.3%,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重点支出保障有力。继续优化支出结构,教育、科技、社保、卫生、农林水、交通等重点支出增支355亿元,占全省支出增量的90.9%。区域财政协调发展。13个市公共财政收入超100亿元,52个县(市、区)公共财政收入超10亿元。皖江示范区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1.7%,继续发挥支撑引领作用;皖北三市七县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5.9%,高于全省平均增幅4.7个百分点。
(二)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持续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夯实经济增长基础。加大投入带动需求。争取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52亿元,协议利用亚行、世行和外国政府贷款8.4亿美元,拨付公路、水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158.1亿元。争取中央财政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1亿元,统筹安排万村千乡、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资金1.4亿元、内外贸发展促进资金3.5亿元,促进城乡市场繁荣。减税清费支持实体。“营改增”实施范围扩大至广播影视业,试点企业户数由试点之初的3.1万户增加到6.9万户,当年为企业减税32.7亿元;拨付财政补贴资金16.1亿元,确保试点企业税负不增加。全年取消、调整、下放、免征和缓征7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缓征3项政府性基金,下调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精准施策有力引导。在原有11亿元的基础上,增加安排20亿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带动市县配套27亿元,充实融资性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投入15亿元,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成功争取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统筹安排8亿元支持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统筹安排1亿元,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三)统筹发展力度加大。加大对城乡区域发展投入力度,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安排40亿元与国开行合作,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拨付皖江示范区专项资金425.5亿元,分别拨付皖北三市七县、大别山革命老区专项资金248.3亿元和70.4亿元;向南北合作共建园区注入资金7.2亿元,带动社会投入96亿元。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全省财政安排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38.4亿元,整合涉农资金102.9亿元,引导社会资金80亿元。成功争取列入全国首批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省。推进20个县(区)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支持农业转型升级。统筹安排6.5亿元支持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筹安排6.2亿元支持54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5.3亿元支持小麦、茶叶、生猪和油茶等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统筹安排20亿元支持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增产,32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抗旱。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安排15.4亿元,支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及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安排9.5亿元支持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水污染防治和湖泊综合治理。拨付生态功能区和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22亿元,使用国家清洁发展机制基金0.7亿元,统筹安排23.4亿元做好节能产品推广和全社会节能,争取将铜陵市列为国家节能减排综合试点市,合肥市、芜湖市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试点市,生态强省建设稳步推进。
(四)保障民生持续改善。2013年,全省民生支出3487亿元,增长9.9%,占全省财政支出的80.1%。提升民生工程绩效。民生工程投入资金605.6亿元,增长7.1%。出台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和特邀监督员等制度,对新型农民培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8个项目进行第三方评估。23个工程类项目全部制定建后管养办法,投入管养经费14.2亿元。公开征集民生工程项目,选准选精2014年民生工程。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投入731.5亿元,推动各项教育事业发展。投入530亿元,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标准。投入359.9亿元,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统筹116.2亿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25.1亿元,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8万个。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投入26.8亿元,重点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创业,新增就业67.5万人。“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223.5亿元,增长14.3%,人均受益605元。争取中央扶贫资金13亿元、省级安排9.2亿元,支持大别山等地区扶贫开发。
(五)理财水平稳步提升。以“为民理财促发展、务实清廉惠民生”为主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管理意见,规范预算追加和专项资金的二次分配。提前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实施“开门办预算”,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专家对23.6亿元重点项目进行评审,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省级部门自评项目142个,财政重点评价项目46个,涉及财政资金645.6亿元。推进预算信息公开,42家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严格资金监管。完善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机制,盘活政府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对财政涉农、涉企、涉事资金分配和政策运用进行“回头看”,出台财政涉企资金和财政性建设资金评价暂行办法。严格资金管理责任,将适合市县管理的财政项目和资金审批权下放属地管理。强化债务管理。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界定债务范围,控制融资成本,规范举债审批程序等10个方面30条具体措施。及时制定政府性债务审批、融资平台公司名录、土地储备融资管理等6个配套办法,构建政府性债务管理新机制。完善财政制度。落实省委五个专项行动和建立五类重点制度要求,制定201项规章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更加完备。提请省人大审议通过《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成为我省财政一部重要地方法规,推动财政监督步入法制化轨道。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矛盾加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还需加大力度;预算的完整性、规范化、透明度还不够,制度建设还需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尚未建立,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有待优化;部分市县政府性债务增长较快,财政风险不容忽视;财政支出越位缺位并存、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现象依然存在,财政预算管理改革还需深入推进,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4年省级预算安排
2014年,全省财政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依然错综复杂,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从财政收入看,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常态化趋势已经明朗,推进税制改革、实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都将减少财政收入。从财政支出看,支持全面深化改革和保障改善各项民生事业发展都需要增加投入。全省各级都面临巨大的收支平衡压力。根据市县预算汇编及经济增长预期目标、财税政策变化情况,全省公共财政收入预期增长10%左右,达到3700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期增长10%左右,达到2290亿元。
2014年省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强化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推进预算公开透明,硬化支出预算约束,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提供财力支撑。
2014年省级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依法理财,规范财政预算行为。严格遵循预算有关法规规定,规范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推进预算公开。厉行节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统筹兼顾,坚持预算动态平衡。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统筹年度之间财力安排,确保财政收支动态平衡。深化改革,健全预算分配制度。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进资源配置方式,完善预算分配决策机制。创新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绩效。大力推进“开门办预算”,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提高预算管理效益和效率。
2014年省级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一是以深化改革为导向,统筹推进,重点提升。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继续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改革,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清理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二是以优化结构为重点,促进转型,支撑发展。围绕增强经济支撑保障能力,加大统筹力度,合理分配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支持扩大消费需求和非公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农业稳定发展,有效保障改善民生,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三是以提高绩效为目标,厉行节约,科学管理。坚持勤俭节约,推进阳光理财,既“过紧日子”,又“会过日子”。强化投入产出理念,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突出项目资金绩效,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2014年省级预算继续按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项预算编制。省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199.7亿元,安排支出484.4亿元;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预算56亿元,本年安排支出57.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本年收入预算6.7亿元,本年安排支出7.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预算127.1亿元,本年安排支出103.5亿元。具体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
省级地方收入预算安排情况。省级地方预算收入199.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7%,主要是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非税收入预算减少。其中:营业税21.6亿元,企业所得税88.6亿元,个人所得税18.7亿元,耕地占用税11.5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等2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4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2亿元,罚没收入3.1亿元,专项收入33.2亿元,其他收入1.4亿元。
省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根据现行财政体制,2014年省级预算可用财力为580亿元。扣除补助市县并改列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项目95.6亿元,省级支出相应安排484.4亿元。与上年相比,省级预算支出同比增长7.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6.5亿元,增加9.5亿元,增长6.9%;项目支出预算337.9亿元,增加23.3亿元,增长7.4%。在支出安排上,重点向环境保护及生态治理倾斜,向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向棚户区改造、养老、助残等民生社保领域倾斜,向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倾斜。
省级地方预算收入199.7亿元,加中央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1688.5亿元,市县上解省收入81.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上年净结余收入1.6亿元,省级预算总收入1986.6亿元。省级预算支出484.4亿元,减省级预算提前下达市县转移支付12.2亿元,加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列入省级预算245.5亿元,省级预算支出合计717.7亿元。加上解中央支出27.1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241.8亿元,省级预算总支出1986.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共13项,比上年减少3项,本年收入预算安排56亿元。加上年结余收入47.2亿元,收入合计安排103.2亿元。根据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要求,支出安排103.2亿元。其中,本年支出57.5亿元,按规定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土地复垦、民生工程项目等;结转下年45.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按照人大审议意见,2014年,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纳入企业比上年增加1户,合计33户。同时,将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原执行5%、10%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至10%、15%。
2014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6.7亿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加1.4亿元,增长26.8%。其中:利润收入4.1亿元,增加1.5亿元;股利、股息收入2.6亿元,减少0.1亿元。加省人大批准纳入本年使用的上年超收收入0.5亿元,2014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合计安排7.2亿元。
支出相应安排7.2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4.4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民生项目;费用性支出2.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深化改革、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及支付企业离退休人员费用等社会保障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4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预算安排127.1亿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加26.9亿元,增长26.8%。加上年结余收入91.3亿元,收入合计安排218.4亿元。支出安排218.4亿元,其中,本年支出103.5亿元,结转下年114.9亿元。
三、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
为圆满完成全年预算,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将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稳中求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同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巩固经济稳定向好势头。
扩大有效需求。优化政府投资结构,争取更多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基础设施、“三农”、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生态、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实施鼓励信息、健康、养老和文化服务业消费的财税政策,支持流通体系建设,发展网络消费,支持企业“走出去”,扩大市场需求。
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推进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用好民营经济专项扶持资金,做大做强融资性担保体系。清理规范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支持开发园区、自贸园区(港)建设,促进各类市场要素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的高效配置。
促进产业转型。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各地主导产业发展,加快培育核心产业的竞争优势。围绕化解产能过剩,加大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和优化重组。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推动创新发展。创新投入方式,聚合政策资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积极运用贴息、风险投资、后补助等方式,创新科研资金管理机制。支持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转企改革,推进产学研成果加速转化。用足股权激励政策,强化创新人才支撑。
(二)坚持统筹协调,促进城乡一体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围绕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增加“三农”支出,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支持农业科技发展,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加快实施小型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农业安全生产投入,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推进农业“休养生息”。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按照四化同步、产城一体的要求,强化规划引导,优化城镇空间和布局。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试点,加快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积极探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公私合作模式,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推进战略平台建设。抓住长江经济带建设机遇,按照我省主体功能区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区域财政政策,加大对皖江示范区、皖北“四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南国家文化旅游示范区等重大战略平台的支持力度,推进城市组团的联动发展,形成多极支撑的区域发展格局。
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加快构建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重视教育扶贫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突出“三线三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出兴业富民,引导工商资本,促进村级集体经济保值增值。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三)坚持改善民生,增进广大群众福祉。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可持续的要求,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
优化提升民生工程。坚持急事先办,保障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提高民生工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按考核类和督导类,加强民生工程绩效管理。树立市场化理念,采取公办民营等方式,降低运行维护成本。推进《安徽民生工程保障和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夯实强化社会保障。完善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推进教育优先发展。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产能过剩化解新形势,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提高大病医疗保险覆盖率。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助标准。创新公共文化运行机制,深化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民生金融服务水平。
强力建设生态文明。强化企业减排治污的主体责任,运用财政奖补、贴息等方式,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治理。继续完善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支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综合支持和立体保护。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转移支付力度。
支持社会治理创新。创新方式支持社区综合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办学办医办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创新预算供给模式,促进资金向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流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完善公共安全和应急体系,推进平安安徽建设。
(四)坚持深化改革,完善财税体制机制。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激发市县、市场和社会创新发展活力。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全省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全面公开,扩大预算公开评审覆盖面。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事项。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开展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点。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通过加大奖补资金支持力度、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式,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推进部门内部、跨部门、跨区域等专项转移支付整合,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项目。下放财政资金项目审批权,明确各级财政支出责任和管理责任。
抓好税收制度改革。积极做好铁路运输、邮政等行业“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密切关注并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和消费税改革。
(五)坚持防范风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坚持“修明渠、堵暗道”,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发挥政府性债务服务发展的积极作用。
健全管理制度。着手编制2014年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研究制定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办法,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夯实债务管理基础。
提升融资能力。努力争取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探索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举债融资机制。优化政府融资平台,降低融资成本。积极争取世行、亚行和外国政府贷款,抓住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机遇,筹集更多发展资金。
加强考核监督。细化政府性债务考核举措,强化各级政府管理责任。有针对性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土地融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加大政府性债务审计力度。
(六)坚持绩效引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巩固和发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服务群众和服务发展并重,坚持省级和市县互动,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新提升。
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按照中央和省里有关要求,加强财政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公务经费支出总额,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依法加强收支管理。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征收,不收“过头税”。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资源管理,强化国有资产收入监管。均衡预算执行,严格预算追加,规范资金分配。完善财税库银联系协调工作机制。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定全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规范化流程。建立预算管理制度,规范购买服务行为。加强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衔接,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资金分配管理制度,建立财政对企业、社会事业政策绩效评估机制。推进财政涉企资金项目信息系统建设,严格执行《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维护财经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