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

2014年02月28日13:4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惠农政策 重点公益林 科学发展观 高寒高海拔 水利改革 预算执行 预算约束 财政扶贫资金 财政支农 财政风险

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实事求是,立足长远,攻坚克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的指示要求,围绕发展稳定两件大事,突出“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重点,正确处理“八个关系”,按照民生先动、市场推动、项目带动、金融撬动、创新驱动、环境促动的工作思路,财力分配坚持“七个倾斜”,强力助推农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强财政推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保障支撑能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自治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治区2013年财政预算为: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7,739,411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41,329万元;中央补助收入5,826,1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71,97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739,411万元,当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201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233,19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财力变化情况,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调整为10,211,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为278,606万元。

自治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结果为: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11,348,10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608,692万元,增长46.6%,比变更预算财力增加1,136,976万元,增长11.1%。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50,010万元,为预算的148.1%,增长18.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0,143,103万元,比上年决算支出增加1,089,719万元,增长12%。上解支出3,067万元。收支相抵并扣除结转下年支出1,200,619万元后,当年实现净结余1,314万元,其中自治区净结余1,314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446,457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0,6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27,38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资金119,071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以上预算执行结果待地方财政决算汇总后,会略有变化。

(二)2013年财政主要工作

1、突出项目带动,打牢农牧业和基础设施两个基础

(1)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投入,健全财政支农投入增长长效机制,2013年,全区财政支农支出达1,605,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64,739万元,增长11.4%。

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资金87,487万元,完成52,035户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全区46.03万户230万农牧民全部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屋,农牧民安居工程圆满收官。落实资金104,850万元,完成1,000个行政村的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落实资金15,000万元,开展500个边境地区自然村(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落实资金30,105万元,解决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安全饮水人口28.65万人。

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落实资金62,953万元,支持农业高产创建,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配方施肥和高产创建示范面积分别达到30万亩和100万亩;进一步提高农作物和牲畜良种补贴标准,青稞良种推广补贴达到每亩20元,改良黄牛(奶牛)补贴标准达到每头150元,农作物良种推广面积达249万亩,牲畜良种推广13.2万头;加大农牧民技能培训力度,培训农牧民6.1万人次。落实资金17,322万元,用于农牧业病虫害和牲畜动物疫病防治及农牧业救灾,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达到每月300元。2013年全区粮食总产量达到96万吨,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20元,财政对农牧民群众的直接、间接补贴近2,200元。

推动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落实资金20,207万元,实施158个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项目。支持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落实资金45,400万元,扶持特色种养、劳动力转移项目53个,以青稞、牦牛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项目22个,建设农业产业化及菜篮子项目42个。落实资金5,202万元,实施农村公益性项目104个。

推进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落实扶贫开发资金172,532万元,安排扶贫项目2,694个,开展194个乡镇的整乡推进、产业扶贫、兴边富民、以工代赈等扶贫工作,预计全年扶贫对象由2012年底的58.3万人减少到45.5万人,扶贫对象占农牧区总人口的比例由23.97%下降到18.73%。落实农业综合开发投资50,404万元,实施土地治理项目40个,产业化经营项目41个。落实资金12,572万元,支持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

(2)扩大基础设施投入规模

统筹地方财力、中央补助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交通、水利、电力、保障性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年财政基建投资突破200亿元,创历史新高,项目带动和投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落实基建垫款114,000万元,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暨农网改造升级、旁多水利枢纽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实施提供支持。落实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765,167万元,促进全区交通事业跨越式发展,深化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交通路网通行能力显著提升,墨脱作为最后通公路的县正式纳入全国公路交通版图。落实资金393,447万元,支持全区10,289套周转房、7,200套廉租房、24,512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11,066户棚户区改造。落实资金142,250万元,推进拉萨市城市供暖工程实施和建筑节能改造,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性社会建设。落实资金32,809万元,实施37个中小河流域专项治理和6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落实资金71,500万元,在40个县实施小型农田(牧区)水利和专项水利工程建设,支持防汛抗旱,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

2、坚持民生先动,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270万元,同口径比较(下同),比上年增长19.4%。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全面落实在编僧尼参加社会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00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分别达到月人均105元、3,018元,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8.9万人次,待遇支出达到34亿元,社会保险政策运行平稳。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标准,分别达到每月440元和每年1,750元,快速启动五保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工程,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支持残疾人居家托养计划和残疾人就业。落实资金18,413万元,继续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三大节日”一次性生活补贴,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支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落实资金112,211万元,支持昌都、那曲等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期间基本生活。做好优抚安置工作资金保障,确保各类优抚对象、退役士兵的基本生活。建立老干部特困帮扶机制,有效解决特困离退休干部生活困难,支持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就业援藏工作,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落实资金130,737万元,确保西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全部就业和“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除,新增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7,000个,累计达到27,000个,及时足额兑现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进行奖励,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落实彩票公益金70,611万元,支持社会福利、公共体育、残疾人事业发展。

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区教育支出1,081,441万元,比上年增长14.5%。进一步提高“三包”经费保障标准,达到年生均2,700元,全区“三包”经费总量达到137,895万元,惠及52万农牧民子女及城镇困难家庭学生,占学前和中小学在校生总人数的95%。落实资金37,528万元,继续实施学前至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政策和高校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专业免学费政策。落实资金12,510万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惠及20.85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落实资金70,000万元,支持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实施132所学校食堂改造和64所中小学太阳能澡堂建设。加快职业教育发展,落实资金9,206万元,支持县级职教中心实训基地建设。支持高校发展,落实资金36,522万元,提升高校综合办学实力。落实资金4,310万元,加快实施教育国培计划,进一步提高教师双语教育教学能力。

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7,398万元,比上年增长18.7%。落实文化产业发展资金5,900万元,安排文化产业项目14个,重点支持《金珠玛米》、《昌都解放》等影视作品制作、艺术推介中心和民族手工艺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落实资金17,742万元,扶持精品文艺创作,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快基层文化及文化设施建设,“百幅唐卡工程”、《魅力西藏》、大型实景剧《文成公主》、话剧《解放 解放》等文化产品受到广泛好评。支持广电传媒事业发展与改革,落实资金32,452万元,继续实施西新工程、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农村电影场次补贴政策,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4.4%和95.5%。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落实文物保护资金23,271万元,实施了扎唐寺、卡诺遗址、藏王墓等国家级文物保护和夏扎庄园、色拉寺等27个自治区级重点文物单位维修项目。

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区医疗卫生支出395,858万元,比上年增长9.6%。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农牧区医疗制度、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村医岗位补贴标准分别达到340元/年、35元/年和300元/月。全面落实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免费健康体检政策。加大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投入,支持儿童先心病免费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保健及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落实资金5,261万元,进一步改善村级卫生室设施设备条件,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落实资金9,973万元,建立覆盖全区城乡居民的大额医疗费补充商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制,有效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能力。落实计生事业费9,374万元,全面推进免费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启动出生缺陷干预试点工程,促进优生优育。

推动科技事业发展。全区科学技术支出43,190万元,比上年增长17.7%。落实资金22,209万元,支持实施科技富民强县工程和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科技示范县和农牧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科技促动增产增收的作用明显增强。落实资金2,726万元,用于乡镇科普活动站、科普画廊等科学普及项目,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生活补助政策,科技普及活动进一步深入。

3、加快市场推动,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落实产业发展资金42,237万元,支持地热勘查、国家级整装勘查、地质矿产资源调查等找矿突破行动实施,推进西藏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扶持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科学配置各项财税政策和资金,落实资金10,332万元,批复42个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和33个非公经济发展项目。落实资金7,760万元,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促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引导国有企业提升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良性循环。落实资金86,661万元,对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的燃油发电进行亏损补贴,同时,采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级注资方式,解决电网户表改造资金22亿元,电力短缺现状得到很大程度改善。加快推进农村市场工程建设,促进城乡消费齐头并进。落实资金12,989万元,支持西藏民航事业发展。大力支持口岸建设和出口产品基地建设,提升自产产品出口能力,全区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30亿美元。

4、强化环境促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落实资金210,981万元,在全区74个县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草场禁牧及草畜平衡面积达8.94亿亩。落实资金72,170万元,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大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支持力度,实施退耕还林25万亩,重点公益林、天然林保护面积分别达到15,203万亩、1,915万亩。落实资金42,240万元,实施21.67万亩重点区域造林,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动植物保护、防沙治沙、森林防火等。落实资金6,000万元,开展水生态、湿地保护试点工作,保持水环境及生物多样性。支持“金太阳”工程实施,完成总投资123,200万元,建设独立光伏电站62座,装机50.78兆瓦,发放户用光伏系统183,609套;落实资金9,381万元,对321座“送电到乡”独立光伏电站进行搬迁、修复和扩容改造。落实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6,773万元,完善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有效控制污染源,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5、支持金融撬动,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利用贷款贴息的杠杆作用,撬动银行贷款,为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实施提供支持。落实资金23,329万元,继续在全区74个县(市、区)开展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增强农牧业防灾减灾和灾害应急能力。落实资金1,440万元,推动农村金融发展,建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机制。落实资金2,500万元,健全中小微企业财政金融政策体系,将促进农牧民增收、带动扶贫对象就业的项目纳入扶贫贷款贴息范围,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充分挖掘保险工具的增信作用,帮助金融担保机构防范和化解融资性风险,提升担保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能力。

6、增进基层互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落实资金157,000万元,继续支持“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开展,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支持创新寺庙管理,落实资金17,864万元,强化驻寺办公机构和警务机构能力建设,及时兑现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和民族团结表彰经费。落实资金14,665万元,实施寺庙僧尼宿舍维修改造工程,完善寺庙公共服务,改善广大僧尼生活、学习、修行环境。落实资金11,299万元,保障青藏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和安全畅通运营。落实资金5,000万元,支持建立“联户平安、联户增收”的基层社会管理工作机制,为“先进双联户”表彰提供经费保障。落实资金2,985万元,支持村(居)党支部第一书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待遇,落实西藏特殊津补贴163,886万元,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65,604万元,按月住房补贴90,302万元,将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及时落实到干部职工。

切实缓解基层政府财政压力。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全年新增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204,18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40,00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90,700万元。进一步加大基层政权建设投入力度,落实资金20,800万元,改善基层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落实资金40,000万元,支持地(市)所在城镇美化、绿化、亮化工作,进一步提升重点城镇提供公共服务水平和吸纳就业能力。落实资金37,555万元,完善边境地区优惠政策,支持边境地区稳定发展,进一步将“普惠性”边民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人均增加200元。

7、促进创新驱动,稳步实施财税体制改革

完善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机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项目滚动管理,实现预算在线下发任务、实时编报审核预算、及时通讯交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推进。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自治区本级10家预算单位开展了试点工作。加强债务管理,严格防控债务风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大幅度压缩“三公”经费。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全面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公务卡发行量和结算规模不断增加。激活存量资金,加大结余资金统筹力度。全面清理财税优惠政策,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完成资源税从量定额向从价定率征收,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取消1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确保全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规范资产管理,建立部门资产配置、使用、更新和报废的跟踪机制。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功能,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代行中央财政监督管理职能,财政监督实现内外兼修、纵横联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财政预算管理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方面,在中央财政财力趋紧、规范“收入全留”政策、重点支出需求刚性增长等情况下,全区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可能引发潜在财政风险。另一方面,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仍需进一步健全,预算约束有待进一步强化,违反财经纪律、铺张浪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我们将始终坚持“两条腿”走路,正确处理“离不开”与“不依赖”的关系,大力培植财源税基,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壮大财政实力;始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努力推进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始终坚持创新改革,实事求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运行机制,依法理财,科学理财。

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编制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3〕43号)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完成了2014年西藏自治区财政预算草案。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二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和三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的指示要求,按照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要求,突出“六对抓手”,增强“六个动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文化、科技、节能环保、公共安全、强基惠民、创新寺庙管理等重点环节、重点工作和关键领域的投入,不断夯实农牧业发展基础,改善民生,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产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地方层级政府间财力与支出事权,完善财政体制机制,促进预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2014年预算收支安排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精打细算、收支平衡”的要求,体现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遵照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稳中求进的要求,综合考虑收入执行情况和部分地(市)的非正常增收因素,既保证一定增幅,又确保预算安排与我区的经济发展实际相适应。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支出预算充分考虑财力可能,继续向“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文化、科技、节能环保、维护稳定等重点领域倾斜,全力保障强基惠民、维护稳定、促进就业等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

3、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将中央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全部列入预算,进一步扩大自治区对地(市)转移支付提前告知的范围和规模,缩小预决算差异。加大结余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结合预算执行,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4、严肃纪律,厉行节约。坚持依法理财,健全财政监督体系,严格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落实部门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按5%的比例压缩“三公”经费。

(三)2014年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8,749,892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1,081,838万元,增长16.7%。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36,868万元,增长15%;中央补助收入6,812,405万元,比上年增加986,299万元,增长16.9%;上年结转1,200,619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8,749,892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安排4,469,954万元,剔除上年结转财力后,占当年预算财力的43.3%,比重比上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地(市)级支出安排4,279,938万元,占当年预算财力的56.7%,比重比上年上升了1.2个百分点。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232,056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2,9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32,056万元。

(四)2014年预算安排的重点

1、打牢基础,加快农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1)加大强农惠农投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安排支农投入1,099,321万元,比上年增加125,025万元,增长12.8%。一是加大涉农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整合资金70,304万元,其中地方预算财力安排13,720万元,继续实施1,000个行政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安排资金75,240万元,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程。安排资金24,000万元,支持农村交通、饮水、能源等配套设施建设。二是努力实现涉农政策和投入水平新突破。安排农牧业生产补贴资金50,296万元,新增1万吨化肥补贴,加大农机具、牲畜良种的补贴投入,完善牧民转产及良种繁育补助政策。三是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安排资金119,561万元,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治理,支持现代农业、农牧业特色产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四是完善农牧业发展政策扶持体系。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8,946万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将五保户供养标准从每年2,600元提高至2,900元,将村书记主任、其他村干部的基本报酬及业绩考核奖励标准从年人均9,126元、4,568元分别提高至10,039元、5,025元,边境村书记主任、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及业绩考核奖励标准从年人均9,444元、4,830元分别提高至10,483元、5,361元,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按大、中、小村分别提高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安排资金47,838万元,加大菜篮子工程、农牧民技能培训、农牧业技术推广和农业资源保护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村信息、交通、储蓄等综合服务发展,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五是加大农牧业防抗灾投入。安排资金40,552万元,严格落实涉农商业保险补贴政策,提高农业病虫害防治和生产救灾能力,将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标准从月人均300元提高至600元。六是支持水利改革加快发展。安排资金120,980万元,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重点中小河流治理,支持防洪抗旱、水土保持、草原水利灌溉及水生态保护。七是支持生态农牧业建设。安排资金15,800万元,加大林业防抗灾、动植物保护投入,完善林业产业扶持政策。八是加大财政综合扶贫投入。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54,820万元,增加32,920万元,增长27%。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夯实经济发展基础。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投入861,579万元,增加242,352万元,增长39.1%。一是加大地方基建投入。安排地方预算内基本建设投入90,000万元,增加10,000万元。二是支持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安排光伏电站蓄电池更换资金5,200万元,“金太阳”工程地方配套资金10,000万元。三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车购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70,000万元,车购税用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82,887万元,国道、省道公路养护资金123,414万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0,000万元,水毁基金8,000万元,公路大中修专项资金33,000万元,公路客货运场站建设资金1,000万元。四是支持推进城镇化建设。安排资金50,000万元,完善城镇功能配套建设,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提升重点城镇公共服务能力。五是支持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周转房、廉租房建设资金60,000万元,口岸建设资金5,00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资金5,000万元。

2、突出重点,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1)加大产业扶持投入,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安排产业发展投入178,307万元,增加61,347万元,增长52.5%。其中:安排资金21,600万元,支持国有企业改制,加快国有流通企业和通信业发展,大力培养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安排资金31,817万元,支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安排资金6,000万元,加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投入,并对担保、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进行风险补偿,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安排资金31,000万元,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安排资金87,890万元,推动各行业安全生产,支持民航、旅游产业发展和矿产资源勘探,对无电地区燃油发电进行亏损补贴。

(2)加大节能环保投入,支持构建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安排环境保护投入388,968万元,增加62,277万元,增长19.1%。安排资金49,850万元,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奖励。安排草原生态奖补资金210,981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7,223万元,重点区域造林资金20,000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资金9,611万元,退耕还林资金5,658万元,湿地和水生态保护补偿试点资金6,000万元。安排节能环保专项资金7,000万元,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资金2,000万元,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645万元。

3、强化保障,促进民生改善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1)加大民生投入,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民生投入638,276万元,增加109,077万元,增长20.7%。一是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安排各项社会保险补助资金138,645万元,继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水平,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年300元提高至340元,确保全区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政策健康平稳运行。认真落实全民意外伤害险和全民大额医疗费补充商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大额医疗费补充商业保险赔付标准。二是加大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投入。安排资金172,971万元,扩大全区救灾物资储备规模,支持昌都、那曲地区灾后重建,全面推进五保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继续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三大节日”一次性生活补助,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从每年1,750元提高至1,950元。三是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安排资金127,052万元,保证27,000名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保缴费补助的资金需求,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继续进行补贴和奖励,确保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四是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安排资金82,076万元,认真落实住房按月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为拉萨市城镇居民发放供暖补贴,将“三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50元,将干部职工取暖补贴标准从取暖期内每月220元提高至250元。五是支持社会优抚安置工作。安排资金98,518万元,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离退休人员和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继续实施特困离退休老干部帮扶工程,支持离退休党支部建设,为老干部疗养、参观提供资金支持。六是加大市场风险应急准备投入。安排资金19,014万元,完善地方粮油储备轮换机制,化解物价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2)加大社会事业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安排教育事业投入770,951万元,增加89,575万元,增长13.1%。加快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加大中小学校舍安全维修投入,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启动实施高寒高海拔中小学“四有”工程(暖廊、水井、澡堂、菜窖),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继续提高“三包”和师生公用经费标准,将“三包”经费标准从年生均2,700元提高至2,900元,将教师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用经费分别提高200元和160元。二是努力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安排文化事业发展资金35,553万元,增加5,990万元,增长20.3%。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和百幅唐卡工程实施,加大重点文物、寺庙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投入,继续实施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政策,鼓励文化创作。三是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卫生事业发展资金220,930万元,增加47,413万元,增长27.3%。进一步改善村级卫生室医疗条件,开展育龄夫妇出生缺陷干预试点,完善全民(含在编僧尼)免费健康体检、儿童先心病免费救治及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加大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投入,加快藏医藏药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经费保障标准,将农牧区医疗制度财政补助标准从每年340元提高至38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5元提高至45元,将村医岗位补贴由每月300元提高至600元。四是推动其他社会事业发展。安排宣传经费8,000万元,支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为中央媒体宣传报道西藏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安排资金2,500万元,用于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重大课题调研及“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4、强化支撑,支持科学技术推广和人才引进

安排科技投入22,636万元,增加2,590万元,增长12.9%。加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学普及投入,促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安排人力资源资金15,000万元,支持教育、卫生、科技人才引进,加强人才及干部队伍建设。安排资金27,000万元,为乡镇学校和村教学点的正式教师、乡镇卫生人员以及乡镇工作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

5、巩固基石,增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1)加大基层组织建设投入,推动城乡社区和谐稳定。安排基层组织建设投入183,370万元,增加26,394万元,增长16%。其中:安排资金155,700万元,继续做好强基惠民各项资金安排;新增安排资金11,216万元,用于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安家补助、办实事和办公设备配备;新增安排资金13,000万元,支持“双联户”工作开展和先进“双联户”表彰;安排资金7,454万元,支持村级组织、社区居委会和党团组织建设。

(2)加大基层财力补助,推动层级政府均衡发展。安排自治区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1,345,298万元,增加318,820万元,增长31.1%。新增安排资金40,000万元,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边境地区转移支付69,100万元,增加7,600万元,将一线、二线“普惠性”边民补助标准分别从年人均1,200元、1,000元提高至1,400元、1,200元。安排基层财政奖励资金35,000万元,西部政权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资金33,757万元。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各项改革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在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完善制度、明确事权、规范执行、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确保预算圆满完成,为实现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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