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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云南频道3月30日电(记者 关桂峰)今年春节前,云南省富宁县归巢镇柏油村委会那龙村小组37户山瑶群众高兴地搬进了新居。在政府的支持下,每户补助近2万元建起了新房、圈舍、沼气池。
过去,山瑶群众生存的自然环境恶劣,“山旮旯处起茅屋,石头缝里种庄稼”,生活十分困苦。2009年,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8000多名山瑶群众从大山中搬出来,住进政府统建的安置房,并在政府的帮扶下开始发展特色产业。
十年来,云南省扶贫开发以贫困村为重点,突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实施了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扶贫攻坚战略,实施了异地搬迁扶贫、兴边富民工程、布朗族(莽人克木人)、瑶族山瑶支系等特殊群体的重点扶持等重大工程。
云南扶贫开发十年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6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60余亿元,有力地推动了贫困人口从2000年底的1022万人减至525万人。
记者从云南省扶贫办了解到,云南省贫困人口从2000年底的1022.1万人下降到2010年底的525万人,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73个国家级扶贫重点县的农村人均纯收入由1100元提高至2569元,人均GDP由2207元提高至7198元。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加强、社会事业发展加快,贫困地区群众素质得到较大提升。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条件不断改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正在逐步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
十年间,云南省累计对全省贫困地区近4万个自然村、200余万户农户开展了茅草房改造工程、地震民居安全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村容村貌整治、易地搬迁扶贫、工程移民搬迁、游牧民定居等不同形式、不同标准的新农村建设,解决了近1100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2003年至2009年,云南省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6亿元,改造了42余万户破烂茅草房,结合整村推进、易地搬迁,改造了35.5万户贫困群众的破烂茅草房,成片成村破烂不堪的茅草房基本消失,很多村寨面貌焕然一新。为改善丧失生存条件贫困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云南省共投入财政扶贫和国债资金近30亿元,实施了64万人的易地开发扶贫,从根本上改善了基本丧失生存条件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基本达到了“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共投入国家和省级以工代赈资金25亿元,开展了乡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水土保持、江河治理和水毁工程恢复建设。
近两年来,针对贫困地区基础差、底子薄、增收难的实际,云南省加快山区综合开发、中低产田地改造、中低产林改造,着力夯实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可持续脱贫的基础,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实现了向产业多样、规模发展转变。云南省集中扶持发展了一批特色经济项目,贫困地区新增甘蔗、茶叶、核桃等经济作物和林果近3000万亩。
十年间,上海投入对口帮扶资金12亿元,中央和省级定点扶贫单位投入10亿元,引导项目和农户贷款210亿元。
2011年,是新10年扶贫开发的启动之年。云南省围绕“巩固现有扶贫成果、全面推进贫困人口脱贫、对深度贫困人口进行重点扶贫攻坚”三大任务,进一步创新扶贫开发思路,瞄准相对连片深度贫困群体,集中力量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力争到2015年,全省实施5万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35万贫困人口的扶贫易地搬迁、100万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到2020年,基本解决集中连片困难地区贫困问题,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