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引广泛关注 如何进一步加强亟需反思

2013年05月31日11:3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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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不能仅有赖于严刑峻法,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29日指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29日在出席六一前夕的一场主题队日活动时,习近平说,我们要维护好少年儿童的权益,我们不能让侵害少年儿童权益的言行发生。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每一件侵害未成年人的事情曝光,社会舆论几乎一边倒的声讨、愤怒和痛心疾首,但与猛烈的舆论讨伐形成鲜明对此的是,社会力量对于未成年保护行动上的欠缺。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要推动更多社会机构、爱心人士共同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事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30日指出,未成年人要善于用法律手段,采取适当的方式保护自己。他还表示,要通过发布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等形式,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加强惩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

司法保护系保护未成年人的“底线”。面对近期屡屡曝光的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事件,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强调,要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29日公布了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以打击震慑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与防范保护意识。这三起典型案例,分别是鲍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利用教师身份侵害学生身心健康)、李艳勤故意伤害案(继母借“教育”之名打骂虐待继女)和邓家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组织指使未成年人入户盗窃)。其中,罪犯鲍某某已于近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作出严正表态,今后对侵犯未年成人权益的犯罪案要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绝不能手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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