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2012年08月15日09:5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计划生育 人口素质 可持续发展 社会保障

第九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地的乡镇或者城镇,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居住的人员。

  第七十一条 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和涉港澳台、涉外居民的生育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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