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10分钟就做了利国利民的大事!

2010年10月21日15:0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六普 招生计划 我国经济 一个也不能少 普查机构 人户分离 2010年 标准时点 普查对象 迁户口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

个人隐私怎样保护?

普查员的法定义务是为普查对象保密,个人信息将及时销毁,且不作为任何处罚依据

在城市居民的印象中,人口普查似乎早就开始了。其实,因为“六普”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所以是分三个阶段进行的。

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即户口整顿与摸底。2010年11月1日之前都属于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普查组织机构要把全国所有的地域空间,划分为不同的普查小区,还要据此绘制电子地图,作为将来比对普查数据是否有遗漏的资料。

第二阶段是入户调查和复查阶段,从2010年11月1日到2010年11月30日。其中前10天为入户调查,一家一户“一个也不能少”;后20天进行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抽查比例万分之一,大概为12万人。如果被抽中了,普查员会再次拜访您家,进行一次访问,用您第二次填的数据和第一次进行比对,由此确定调查质量。

那么,入户调查查什么?据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司司长冯乃林介绍,入户调查分短表和长表两种。90%的人需要填短表。短表信息比较简单,包含姓名、性别等18项,每一户10分钟就能填完。还有约10%的人要填长表,长表包括住房信息、就业信息等40多项,大概需要30分钟。在华居住的外国人也要接受人口普查的调查,需填报姓名、国籍、来华目的、在大陆居住多长时间等8项内容。

自觉配合人口普查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但是,有不少居民担心自己的隐私被暴露,不愿意配合普查的进行。对此,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对公众表示,普查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个人的信息以及可以推断个体的信息提供给任何非普查机构。普查的个人信息也不得作为任何处罚依据。普查机构和普查员一旦违反了这些规定,立即停止工作,属于公务员的,还会受到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人口普查所获得的信息就是用于人口普查,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任何目的。”马建堂举例,比如说有的居民超生了,入户的时候应该填报,但是不能因为你填报了就处罚你。“请广大的被调查对象放心,我们所有的普查机构和普查员的法定义务就是为你保密,你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到期后要销毁。”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