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原则

2010年10月08日16:1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全国人口普查 登记 原则 第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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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6日电(记者刘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日益临近,记者近日从国家统计局了解到,这次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记者了解到,普查标准时点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普查对象中,现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同的人员,除在现住地登记外,还需在户口登记地登记相应信息;户口待定的人员在现住地进行登记;居无定所的人员在普查标准时点的居住地进行登记;境外人员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普查标准时点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普查对象,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和集体户申报登记。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从11月1日起普查人员将正式入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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