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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统计,年末常住人口4488.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6%。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55.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7.9%。全年出生人口60.3万人,出生率13.48‰;死亡人口26.76万人,死亡率5.98‰;自然增长率7.5‰。
表9 2011年人口数及其构成 单位:万人
指 标 |
年 末 数 |
比 重 % |
||
常住人口 |
4488.4 |
100 |
||
其中:城镇 |
2051.2 |
45.7 |
||
乡村 |
2437.2 |
54.3 |
||
其中:男性 |
2313.4 |
51.5 |
||
女性 |
2175.1 |
48.5 |
||
其中:0-14岁 |
965.5 |
21.5 |
||
15-64岁 |
3167.5 |
70.6 |
||
65岁及以上 |
355.5 |
7.9 |
民生工程66件实事全面完成。全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5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5.8%,“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7.05万人。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2.6亿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8.5万人次,带动就业27.6万人次。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建成,保障了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镇医保政策标准全省统一。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53.0万人,比上年末增长7.5%。其中,参保职工484.3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68.7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535.9万人,其中,职工365.0万人,退休人员170.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63.5万人。向城市低保户发放低保金月人均补差200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月人均补差90元。为全省城乡618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全面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课书。全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2.6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6万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万户,启动了新一轮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完成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贫困群众移民搬迁50829人,8个民族乡群众收入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解决了220万农村居民和30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
年末有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922个,提供床位14.9万张,收养人数14.3万人,临时救济困难户3.8万人次。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3.1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7.3亿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0.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