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声
——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指,刑事法律不允许随意扩大追究民事责任之范围。同时,增加“欠薪罪”与国际人权公约相违背。从国际法角度讲,必须保证所有人不因欠款而监禁。中国已加入WTO并且是联合国成员国,所以一旦欠薪罪写入刑法,就等于违背了国际公约。
——来自成都军区的人民解放军代表张骏不赞同现在就把欠薪立法纳入议程。他表示,应该用税收、管理等办法来减少欠薪事件的发生。欠薪罪一旦立法,将让问题更加复杂化,让社会对立更加严重,对农民工利益亦是根本损害,农民工在工资增长、劳保、社保等方面有可能被更加残酷地“剥削”。
——张骏指出,成熟社会和成熟国家不会采取激进方法来解决欠薪问题,社会矛盾需要沟通和调解。即便欠薪罪得以立法,农民工打官司的过程也会相当艰辛。
——作为中国物权法核心起草人之一的梁慧星教授反对欠薪入“刑”。他强调,不要轻易采取刑法手段,“把老板判几年刑,工厂垮了,劳动者又会失去工作”,应在法律理论和体系框架内设计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为给劳动者权益加上“金刚罩”,达到企业“赖不掉”的效果,梁慧星建议将劳动者工资债权作为特殊债权处理,优先国家税收受偿,把拖欠工资的诉讼时效延长至10年,同时将拖欠工资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实行法定强制利息。(中新社记者侯宇、张子扬、林国瑞、周锐、李志全、郑莹莹、刘贤、张朔、翁阳参与这此调查式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