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等发布会/实录

2014年02月19日18:1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住房保障 国新 生活保障 住房公积金 自住房

中国社会报记者:

去年下半年,国务院组织了工作组,对各地的低保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请问这个督查的效果怎么样?发现了什么问题?有什么对策措施?另外,部长刚才讲话的时候说,今年要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这是指什么?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措施?

2014-02-19 10:36:06

窦玉沛:

针对低保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特别是社会反映强烈和媒体一再曝光的“骗保、漏保、搭车保、人情保”等问题,国务院在2012年9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对于低保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申请审核审批的各个环节和程序,监督检查等,作出了全面的规范。为了使这个文件能够落到实处,去年在民政部组织对各省进行检查,各省又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国务院派出了有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审计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十几个部门组成的五个督查组,实地督查了十个省。督导组每到一处,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随机抽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也查看了当地下发的有关文件、发放低保的有关档案资料。

2014-02-19 10:37:20

窦玉沛:

总体上认为,各地贯彻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了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力度,加大了投入,适时提高了标准,基本做到了救助范围覆盖城乡,规范化管理水平有了提高,救助的经办能力建设有了加强,较好地保障了7400多万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制度体系不完整,存在着碎片化的问题;落实政策还不够规范;基层的经办能力还不到位;监督检查还不够经常,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家庭收入和经济状况,特别是农村家庭收入经济状况认定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国务院对这次督查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督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刚才你提的两个问题,我一并回答。下一步,我们准备做这么几件事:

2014-02-19 10:40:04

窦玉沛:

第一,加快立法。用法治的形式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工作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第二,我们要健全机制。在工作机制方面,要建立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机制,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大家可能注意到,1月28日,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等五部门下发了通知,努力解决由于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特殊困难。这个机制对于启动的条件和补助标准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此外,我们还在民政系统建立了低保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第三,要加强经办能力的建设。因为经办能力对于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为了推动经办能力的建设,民政部会同财政部最近又出台了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将低保各项工作分解成若干个指标体系,制定了考核办法和考核的流程,考核结果与向各地下拨救助经费挂钩,进一步督促基层经办能力的建设。各地也普遍采取了有效措施,现在已经有24个省都出台了低保人员和经费配备办法,与低保工作量、保障对象的人数挂钩,促进基层经办能力得到加强。

2014-02-19 10:42:47

北京青年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在此前的发布会上,民政部也有提到说要建立临时性救助,我看资料里说已经有26个省建设了这个制度。如何确定临时性救助的对象以及他的补助标准?第二,之前我们有提出2015年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20%的目标,但是在最近的“两会”上,各地两会的保障房目标是没有提高的,我想问如何在明年年底前完成这个任务?像北京提出的政府保障基本、市场满足多重需求会是全国性的方向吗?市场将发挥什么作用?您对北京自住性商品房是怎么看的?

2014-02-19 10:47:51

窦玉沛:

正像你所说,我们国家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一些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家庭得到了基本生活保障。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确实有一些家庭收入高于最低保障,但是因为特殊原因,实际生活也非常困难,但不能得到政府的救助。正像你刚刚说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指导各地探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目前,有26个省建立了这样的临时救助制度,对于保障遭遇临时性困难的群众的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14-02-19 10:49:03

窦玉沛:

但是由于这些制度由省以下探索,在制度的设计、对象的范围、保障的标准特别是经费的筹措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局限,使它的功能作用难以得到更好的发挥。为此,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了建设好这项制度,民政部准备做这么几件事:

2014-02-19 10:52:50

窦玉沛:

第一,合理确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这是你刚才提到的怎么确定的问题。关于救助的范围,我们初步打算,一个是因为家庭有重病人、孩子上学支出的数额较大,使他陷入贫困,我们俗称支出型贫困;另一种情况是因为火灾、交通等意外事故导致家庭出现的暂时性、阶段性的贫困,我们称为急难性贫困,同时还有其他一些原因导致家庭陷入贫困的。具体界定的范围,在即将公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将有一个准确的界定。当然,救助的标准也是非常重要,因为既然是临时性的、一次性的救助,救助的标准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努力解决其基本生活困难。

第二,严格审批管理。临时救助带有托底线、救急难的特点,有时遇到特殊情况,应该简化救助的审批程序,甚至后置审批,这样给基层的民政部门、乡镇街道经办人员带来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以,我们必须要严格管理,防止权力的滥用,从这项制度建立伊始,就应该把他们的权力放在严格的监督制约之下,保证不发生违规违法和权力滥用问题。

第三,筹措好保障经费。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必须有经费做支撑,我们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将临时救助的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争取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补助。

2014-02-19 10:53:53

冯俊:

我们所说的住房保障覆盖率,用享受了保障性住房和通过棚户区改造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户数作为分子,用城镇常住家庭户数作为分母,这样算出来的数。“十二五”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建3600万套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头三年,总体上说进展还是比较顺利,开工超过了2500万套,基本建成约1500万套。从现在的进展情况看,在整个“十二五”期间完成开工3600万套的任务应该说是比较有希望的。这些年累计下来,到2013年年底,住在各类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里的城镇家庭是3400万户,当然2013年的人口和城镇常住家庭户数还没有出来。到2012年底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是12.5%。当然,住房保障的覆盖率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保障房建设的数量,二是城镇人口增加的数量。从现在的情况看,城镇人口增加的速度要大于预期。

2014-02-19 10:58:14

冯俊:

您谈到的住房市场化是方向问题,自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一直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都强调要坚持市场化的方向。也就是说,以市场来满足多层次的住房需求,同时政府履行好住房保障的公共服务职能。市场是有活力、有动力的这样一个机制,但市场也有失灵的方面,所以要解决市场失灵。在社会发展当中,总是有一部分家庭不能通过市场租赁或者购买到合适住房,政府要补好位,把这部分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做好。

住房发展当中,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跟政府住房保障公共服务职能是相辅相成的,按照这个思路,不是盖保障房就推行福利制了。改革的总体目标、总体方向的框架是不变的,但政府履行好公共服务职能,为那些没有能力通过市场获得住房的家庭提供合适住房,这是需要坚持的,两者都不能缺,或者说两轮驱动推进整个住房的发展。

2014-02-19 11:03:25

财新传媒记者:

这几天民政部和住建部一起出台了一个文件,要确保养老设施用地的,里面也谈到了一些很细节性的东西,比如说商品房要配套建设多少面积的养老设施。但是我们也知道一个情况,现在地方政府在这一块其实积极性并不高,可能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因为很多养老设施用地是要无偿划拨的,卖地的收入少了一块,所以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所减少。其次,地方政府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去配套建设这些养老设施。所以想请问两位,怎么看待这样一个问题?怎么解决这样一个问题?谢谢。

2014-02-19 11:07:27

窦玉沛:

截至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超过了2个亿,占总人口的14.9%。加上家庭小型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因素,未来养老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去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在这个《意见》中,对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包括在投融资、用地、津补贴、税收减免等各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我们感觉有三个比较突出的难题:一是融资难,二是用地难,三是护理人员队伍招聘难,制约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这次民政部和住建部在关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专门出台文件,是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个具体行动。

2014-02-19 11:11:29

窦玉沛:

养老设施用地涉及多方面问题。首先,关于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国务院和这次两部委出台的文件都是带有行政强制性的,因为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是一项公共服务。它提供居家服务、上门服务、日间照料,最为实用、最为便捷。所以,文件规定,在新建的小区,要按照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的面积建设服务设施。已建成的老旧小区,没有服务设施的,要通过购置、租赁、置换等措施来满足需要。此外,关于机构的养老用地,一种是属于公办的,为社会提供托底性的服务;第二种是公益性的,也就是非营利的,除了提供托底性服务,还为更广大的中低收入者提供低收费的服务;第三种情况是纯商业模式,作为一种市场化的运作,根据市场的需求,来满足更高层次的消费需求。

2014-02-19 11:15:07

冯俊:

中国人口的老龄化趋势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社会现象,对老年人的养老,无非是集中养老和居家养老两种方式,在中国的这种情况下,居家养老也应该是一种主要的方式,国外也是主要的。所以在社区里,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也是我们养老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文件刚发不久,要马上起到很明显的效果,当然也需要有点时间。现在不仅中央政府认识到了,对方政府也认识到了,都很重视。我们会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把这项工作继续推进。

2014-02-19 11:20:20

胡凯红: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2014-02-19 11:27:24

 

   上一页   1   2   3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