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新品种临床前研究"专项2013年项目征集指南

2013年01月30日17:1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生物医药 创新 北京 产业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

生物医药领域“创新品种临床前研究”专项2013年项目征集指南

为落实“北京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G20工程)”二期工程,培育产业继续快速增长的新增量和新主体,进一步提升北京科技创新能力,市科委围绕“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主线,设立了“创新品种临床前研究”专项,特发布2013年度项目征集指南。

一、基本申报条件

1.征集品种范围

化学药重点征集3类(含)以上品种及缓控释、定点给药等新型制剂品种。

生物制品重点征集9类(含)以上品种。

医疗器械重点征集3类品种。

中药品种不列入本专项征集范围,可另行申报市科委“十病十药”专项。

2.申报品种条件

申报品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2013年1月1日前已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受理号的优先);达到同类品种或同类技术国际水平、实现国内首创或填补空白;有望解决重大临床需求和市场需求,为医患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有效的治疗选择;后续研发及产业化方向明确,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生物和化学药品种已确定候选物,候选物结构及作用靶点明确,基本完成药学和质量标准研究,生物学活性、药效和安全性已得到实验数据初步验证。医疗器械品种已初步完成试验样机研发,主要部件及参数指标已基本确定,有效性已得到实验数据初步验证。

3.申报单位条件

生物医药企业:北京市注册的法人单位,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具备完备的科研体系和独立的科研条件;科研团队骨干人员具有5年(含)以上技术积累,技术水平国内领先、特色突出;近三年研发投入总额500万元(含)以上;基本具备品种后期研发及产业化所需的用房用地、资金等保障条件或品种在北京转化落地的规划方案。

科研机构:中央在京单位、在京高校、研究院所、医疗机构等;具备完善的科研体系和科研条件;科研团队技术水平国内领先,近三年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申报品种相关领域的科研成果2篇(含)以上;近三年研发投入总额1000万元(含)以上;基本具备品种后期研发及转化的方案规划和保障条件。

二、支持内容及任务指标

1.生物和化学药品种

支持中试研究以及药理、药效、药代、安全性评价等临床前研究。

2014年12月前完成全部临床前研究,形成临床前研究总结报告,申报临床试验批文并获得受理通知,申报发明专利1项以上。

2.医疗器械品种

支持关键技术研究及核心部件、软件开发;支持产品样机开发、生产工艺验证、产品标准制定、动物实验、安全性验证、型式检验等临床前研究。

2014年12月前完成产品样机开发,完成动物实验,获得国家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申报发明专利1项以上。

三、申报要求及组织方式

1.每个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

2.正在承担市科委在研(未结题验收)项目2项以上的企业不具有此次申报资格。

3.申报品种及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或北京市级财政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4.鼓励生物医药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需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5.申请专项资金支持额度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30%,其余资金由申报单位自筹。

6.本专项2013年拟择优支持创新品种15-20个,立项支持的品种按期通过结题验收后,将优先推荐“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统筹项目”滚动支持。

7.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2日,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生物医药处(地址:西直门南大街16号东楼403室)。

8.本专项指南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1   2   3   4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