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知识]我国如何开展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2012年12月11日14:0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核与辐射 安全信息 公开信息 核应急 安全监管 核电站 国家核安全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指南

国家层面:制定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方案(试行)》和《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指南》等规定。环境保护部通过政府网站、行政服务大厅和其他相关媒体三种形式主动公开信息。

一旦发生核应急事故,将由国家核应急管理部门召开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发布会等形式对核事故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地方政府层面:省级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省的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公开。

各核电站:根据《关于加强核电站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的通知》要求,承担向公众公开核与辐射信息的义务。(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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