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6日体育专电(记者李嘉 周欣)国际泳联16日消息,在为期三天的迪拜会议后,国际泳联(FINA)出台了名为《迪拜宪章》的新规定,以规范选手在比赛中使用的泳衣。
国际泳联传给记者的该宪章规定,参加国际游泳赛事选手的泳衣不得覆盖颈部,不可长过肩部和足踝;泳衣的厚度不得超过1毫米;泳衣的浮力也不可超过1牛顿;每个选手在比赛中只能穿一件泳衣。上述规定先运行到2009年12月31日,所有制造商必须在3月31日之前将自己生产的泳衣提交检查。
另外,国际泳联还规定,从2010年1月开始,除限制泳衣的厚度外,还将对泳衣使用的非渗透性材料进行限制,这种材料不得超过整件泳衣表面积的50%。
据悉,运动员从2010年1月开始使用的泳衣必须在2009年11月1日前送检,此后的检测期将为每年的8月1日。国际泳联只承认选手在身穿获得认可泳衣参加比赛时打破的世界纪录。所有泳衣的结构必须一致,赞助公司不得替个别选手量身订做泳衣,不得对已获认可的泳衣进行任何修改。
国际泳联在声明中表示,希望选手们都可以回到游泳运动的基本和核心原则,因为比赛较量的不是高科技。
在这种规定下,高科技泳衣的代表“鲨鱼皮”泳衣因不符合标准将无用武之地。在北京奥运会上,美国“飞鱼”菲尔普斯就是穿着“鲨鱼皮”独揽8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