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0月,天津市市委、民政局、体委、红十字协会联合发起并举办了伤残人体育邀请赛,来自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的200名盲人和截肢运动员参加了此次比赛。这是建国以来我国举办的规模最大的一次残疾人运动会,是举办全国残疾人综合性运动会的前奏。随后,中央和地方各级残疾人体育协会纷纷成立,残疾人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为举办全国的综合性残疾人运动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84年10月,中国第一届残疾人运动会在安徽合肥举行。 1987年8月,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在河北唐山举行。1992年3月在广州举行了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同时,全国残疾人运动会被正式列入国务院审批的大型运动会系列,形成每四年举办一次的制度。从此,我国残疾人体育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第一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
1984年10月7日至14日,第一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在安徽省合肥市隆重举行,来自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地区的30个代表团,500多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参加了这届运动会。这是我国体育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对建国以来我国残疾人运动水平的一次大检阅。运动会设田径、游泳、乒乓球三个大项和轮椅篮球表演赛。
第二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
第二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于1987年8月23日至9月1日在河北省唐山市举行。这届运动会是我国残疾人体育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地区共32个代表团参赛,900名运动员在田径、游泳、轮椅篮球、乒乓球4个大项中,共打破6项世界纪录,刷新197项全国纪录。标志着我国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
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于1992年3月18日至23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其参赛人数之多、参与面之广、运动成绩之佳均史无前例,运动会开得精彩、圆满、成功。这届盛会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后举办的第一次全国残疾人大型运动会。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地区以及承办城市广州的共33个代表团,1153名运动员在“平等、参与、自强、奋进”的宗旨下,在田径、游泳、乒乓球、轮椅篮球、射击、举重6个大项的角逐中,取得优异成绩;20人42次超27项世界纪录,136人238次超全国纪录。
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
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于 1996年5月10日至15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举行。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华台北、港、澳地区以及承办城市大连共34个代表团约120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田径、游泳、举重、射击、乒乓球、轮椅篮球、盲人门球、盲人柔道8个大项的角逐。江泽民主席为本届运动会题词:“平等、参与、自强、共进”。这也是在《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以及《体育法》颁布实施后举行的一次残疾人体育盛会。国务院委员李铁映、彭云同志担任本届运动会名誉主席。本届运动会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中国残疾人体育代表团参加在美国亚特兰大举行的第十届残奥会做了全面的准备。
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
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于2000年5月6日至14日在上海举行。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共34个代表团的180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田径、游泳、乒乓球、射击、举重、羽毛球、盲人柔道、轮椅网球、盲人门球、轮椅篮球、坐式排球11个大项的比赛,比赛项目比上届增加3项,参赛运动员比上届增加600人,其中智力残疾运动员首次参加残运会。本届残运会,为中国参加2000年10月在悉尼举行的第十一届残奥会做了全面的准备。
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
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于2003年9月16日在南京开幕,9月17日至23日在江苏省南京、常州、扬州三市进行了比赛。这是全国残运会第一次由一个省承办、不在同一城市举行。本届残运会作为新世纪首次残疾人综合性体育盛会,充分体现了“平等、参与、共享”的主题,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5个代表团参加了比赛。共设田径、游泳、举重、射击、射箭、乒乓球、羽毛球、自行车、盲人柔道、盲人门球、坐式排球、轮椅网球、篮球(轮椅、聋人)、轮椅击剑等14个比赛项目,有2229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与会总人数超过7000人,参赛运动员总数、与会人员总数和比赛设项数均创全国残运会新纪录。在全部比赛中,共有79人超95项次世界纪录,3人平3项次世界纪录,260人破447项次全国纪录。
(图/文来源:《残疾人体育基本知识导读》 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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