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青海省交通厅制定的玉树抗震救灾紧急道路运输期间的客运运价、货运运价、集结待命车辆计费办法和计费标准及灾后重建政府指令性物资道路运输运价方案,近日经省政府批准予以执行。
根据《青海省道路旅客运输运价规则实施细则》,执行往返运输任务的客运车辆,按现行规定票价计算运费;执行单程运输任务的车辆,按现行规定票价计算运费,另按空驶里程的50%计付空驶损失费;集结待命的车辆,按计时包车2元/车座小时计算运费,整日包车每日按8小时计,超过8小时按8小时计;执行短途转运任务的车辆,按实际转运里程计算运费,运费低于集结待命车辆的,按集结待命车辆计费规定计算。
根据《青海省公路工程汽车货物运价表》规定,执行单程运输任务的货运车辆,按车辆重驶里程0.51元/吨公里计算运费,另按空驶里程的30%计付空驶损失费;执行往返运输任务的车辆,按车辆重驶里程0.50元/吨公里计算运费;集结待命和执行短途运输任务的车辆,按计时包车3元/吨小时计算运费,整日包车每日按8小时计,超过8小时按8小时计;执行短途转运任务的车辆,按实际转运里程计算运费,运费低于集结待命车辆的,按集结待命车辆计费规定计算。
另外,灾后重建政府指令性物资道路运输运价参照紧急运输运价执行。对灾区学生赴外地就学,伤员痊愈返乡人员的运价按照抢险救灾应急运输的运价标准执行。(星子 冯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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