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玉树5月3日电(记者吕雪莉、胡振华)记者自民政部门获悉,玉树地震灾区相关基础统计工作基本结束,目前,针对灾区四类人员的补助正在全面发放。
据青海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群众生活组介绍,截至2日12时,已发放了343名遇难人员的抚慰金274.4万元,为1235名受灾群众一次性发放了50天的临时生活补助金,为40名“三孤”人员发放了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金,为17382名受灾群众发放了每人每天1斤的成品粮。
根据统计,截至5月1日,“4·14”玉树地震共造成6.7万户22.3万人受灾,受灾人口占玉树藏族自治州总人口的62.5%。
据了解,由于受灾人口情况非常复杂,目前人数还在进一步统计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但变化不会太大。
玉树州民政局局长洛阳告诉记者,目前,在受灾群众统计基本结束的基础上,民政部门已于5月1日开始着手把四项补贴发放到群众手中。
记者自青海省民政厅获悉,此次地震中遇难人员的抚慰金发放标准为每人8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00元,地方财政补助3000元;转移补助金的发放标准为每名受灾农牧民150元;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补助从地震发生之日起算,时间为三个月;因“4·14”特大地震灾害造成的孤儿、孤老和孤残人员,以及遭受此次地震灾害的原有孤儿、孤老和孤残人员的生活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原“三孤”人员补足到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0元,地方财政补助200元),补助时间从地震发生之日起三个月。
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刘治德介绍说,所有资金的发放以集中统一、现金发放的形式进行,以村或社区为单位,由州、县民政部门统一组织人员,设立发放点,并登记造册,签名盖章,张榜公布,做到手续、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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