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

2010年09月21日15:5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气候变化 中国 政策 全球气候 气候 可持续发展 变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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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4日—9日,我国天津将承办第四次公约和议定书两工作组谈判会议。

在天津会议前夕,长期从事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工作,近年来担任中国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国际谈判中国代表团团长,现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的解振华特为《今日中国》杂志撰文,系统阐述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立场观点、深层原因、目前取得的进展、今后的政策目标以及必须做好的两大任务和五个工作重点。

天津会议是今年年底在墨西哥举行的坎昆会议之前最后一次谈判会议,将为推动坎昆会议取得积极成果做最后阶段的准备。这是中国为推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在公约和议定书主渠道下进行并取得进展、推动坎昆会议取得成果做出的重要贡献。

全球气候正在发生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变化。气候变化事关人类生存和各国发展,成为21世纪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努力、共同应对。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人口众多、气候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是最易遭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家,气候变化严重威胁中国许多地区的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影响到中国的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和能源安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场

气候变化问题是在发展中产生的,也必须在可持续发展中得以解决。国际社会应当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消除贫困、保护气候,实现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赢。各国由于发展阶段、历史责任、现实能力不同,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过程中应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发达国家两百多年的工业化过程中不受限制地排放了大量温室气体,目前的人均排放水平也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同时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掌握着先进的低碳技术,应当承担大幅度减排的历史责任,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消除贫困的过程中,在得到发达国家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措施,有效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是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框架和法律基础,凝聚了国际社会的共识,是落实巴厘路线图的依据和行动指南。当前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应坚决维护《公约》和《议定书》的主渠道地位,严格遵循巴厘路线图的授权,统筹考虑减缓、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坎昆会议应继续坚持《公约》和《议定书》双轨谈判机制,尽快确定议定书缔约方发达国家在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推动非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在公约下承担与其他发达国家可比的减排指标,解决好减缓、适应、资金和技术转让问题。发达国家能否落实哥本哈根会议上承诺的3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建立国际互信是坎昆会议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同时,坎昆会议应继续坚持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协商一致和缔约方驱动的原则,锁定在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等问题上已经取得的进展和共识,为最终完成巴厘路线图的谈判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主张通过切实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必须坚持《公约》和《议定书》基本框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中国将在《公约》和《议定书》的基础上,按照巴厘路线图的要求,从国情和实际出发,承担与发展阶段、应负责任和实际能力相称的国际义务,实施积极有效的国内政策、措施和行动,为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取得积极成果发挥建设性作用,为保护全球气候、推进世界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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