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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护理补贴不低于80元
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护理补贴不低于50元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李媛莉)日前,四川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我省重度残疾人将领取护理费用补贴。
昨日记者从省残联获悉,2014年四川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民办好“19件实事”,其中包括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费用补贴。为保证落实项目资金,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发布《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按照“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我省重度残疾人可领取护理费用补贴。
据悉,全年我省将投入资金5亿元,预计惠及重度残疾人66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