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实行阶梯水价 一总表的城中村执行一级水价

2012年07月20日10:3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阶梯水价 城中村 用水量 抄表 居民用户 一户一表 用水户 生活用水

焦点

依据《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相关问题的批复》,第一级水价已于5月21日正式实施,第二、第三级阶梯水价在新的水价收费标准执行6个月后再正式实施,其具体实施办法由广州市物价局与市水务局另行制定。《办法》终于揭开面纱,但由于涉及面广,业主、租户、物管公司等利益相关方对其均有不少质疑。

用户多报用水人口咋办?

《办法》明确规定,居民用户应当如实申报用水人口。如申报不属实,居民用户应承担相应责任;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应当对已办理水量基数调整手续的居民用户进行抽查,发现有居民用户申报用水人口不属实的,应当重新核定该用户的水量基数。对此,《办法》还列出了申报用水人口需提交的材料,如户口簿、居住证明等。

“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如果一家人本来只有4个人,但是他可以报5个人,比如说有保姆、亲戚居住,并提交派出所或街道或居委等盖章证明。如果他申报成功的话,那他将增大每一级的用水量。如果他用到35吨,按4人标准应该收3.96元/立方米,但这个数处于5人的第二级用水量内,他只需付2.97元/立方米。”在一家物管企业供职的杨先生说。

杨先生认为,虽然《办法》规定自来水公司对已办理水量基数调整手续的居民用户进行抽查,以此发现申报人口是否属实,但实际操作难度不小。“你究竟怎么去认定这里住了4个人还是5个人,你又不是公安机关,住户不配合调查或者刻意隐瞒怎么办?”杨先生表示,《办法》应对“申报不属实”作出明确界定,并考虑明确处罚细则。

城中村何时实现阶梯水价?

《办法》规定,暂未实现“抄表到户”条件的居民生活用水,执行第一级水价。这意味着,水价会继续对只有一个总表的城中村实施优惠政策。

昨日下午,南方日报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处城中村,记者以租房为名,先后打听到小新塘沐陂村水费为5元/立方米,西约新村水费为5元/立方米,东平村水费为5.5元/立方米。“我们看了报纸,知道搞阶梯水价最高才收3.96元/立方米,但房东说管网是村里投资建的,收费由村里说了算,我们根本享受不到优惠。”居住在东平村的小林说。

长期关注城中村居民用水问题的省党代表尹勉才告诉记者,据他调查,有的城中村最高都收到了10元。“城中村管网有一些破损,总表和分表总数之间客观有一些差距,适当多收一点可以理解,但的确有房东趁机哄抬价格,赚取差价。”尹勉才认为,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自来水公司必须加大管网改造力度,尽快实施“一户一表”。

“《办法》提出阶梯式计量水费超过基本水价加收部分纳入专户管理,专项用于水厂及供水管网改造、抢险,我看这个进度、支出要公开,要有一个时间表,不能老拖。”尹勉才说。 (记者/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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