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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将在两会上提议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称中国目前社保费率超40%,高于经济发达国家,企业缴费比例过高,负担过重,影响占国内企业99%的小型企业发展,制约工人涨薪。
由于企业职工的五项社会保险往往捆绑参保,其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甚至达到50%,这一水平在世界处于领先水平。这对于中国企业主流——利润水平极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无疑是沉重的负担,这使得他们要么用各种方式规避,要么依法缴纳之后降低企业的利润率与竞争力。企业是经济细胞,它的生存空间不仅关乎广大职工的福祉,更与社会的经济活力密不可分。企业细胞的萎缩,对谁都不是好事。
适度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有助于企业用工成本的降低,从而有效刺激企业投资活动,并拉动企业用工需求,而投资与就业同步增长,将有力地增强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2009年,国务院曾经出台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等三项临时措施,为企业降压减负上千亿元,为企业渡过难关起到一定作用。单广东省实施三项措施之后,就为企业和职工减负150亿元左右,受惠职工近190万人。降低企业社保缴费对社会效益的增进由此可以窥斑。
企业社会缴费比例的下调,是否导致社保基金的缩水,反过来损害了企业职工的利益?根据美国经济学家阿瑟·拉弗的“拉弗曲线”揭示,费率下降并不一定带来基金征缴收入的同比例下降,因为费率下降会刺激缴费人数的增加,扩大制度覆盖面,从而抵消一部分下降,这是其一。而更重要的是,公共财政的雄厚实力降低了这种风险。社会保障基金基本上就是“三足鼎立”——企业、个人、政府。企业要降,个人不能增,唯有公共财政担当。倘若公共财政能负起责任,填补企业减少的窟窿,社保基金“池子”的水位就不会降。即使8万亿公共财政的“蛋糕”不能多切,我们还有一个“大老板”——国企。根据数据显示,全国国企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上缴分红仅为440亿元,让他们多承担一些社会责任,于情于理,皆无不妥。
从投入中要总量,还要从管理中要效益,防止“跑冒滴漏”。扭转社保基金收益率畸低的惨状,使基金获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资产收益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也显著高于存款利率),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是当务之急。安全胜于收益导致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不高。2005年前社保基金投资实际收益率一直在2%至3%之间徘徊,仅相当于三年期存款利率,低于商业保险资金运营4%的收益率。2006年后有了较大幅提升,但总体而言仍远低于世界其他国家。
除了投资收益,管理体制也存在着难以预见的风险。2006年8月,上海查出我国最大规模的社保基金挪用案,揭开社保基金管理存在问题的冰山一角,此后不少地方都爆出同类案件。据审计署2006年的审计报告,我国社保基金的违规问题金额高达71亿元,可见监守自盗、挪用盗用等现象相当普遍,令人忧虑。
此外,在设计社会保障制度时,还应避免因职业、身份、地区的不同社会保险待遇差距过大,保障公共财政在社会保障投入中的公平性。由于历史与现实、主观与客观原因,社会保障仍处于条块分割状态,彼此间壁垒森严,不能越雷池一步。不同职业、身份、地区之间,社会保障千差万别,甚至形同天壤。因“双轨制”甚至“多轨制”造成的社会保障的差异格局,既不公平,也不合理。(作者: 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