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获悉,中国将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着手研究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请研究处理有关审议意见的函和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方针和部署,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国务院办公厅转报来的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印发给了常委会组成人员。
就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有关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问题,发展改革委的报告表示,近年来,中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下一步,将重点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相关改革:
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抓紧解决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问题,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重点促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大中小学生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社会保险。巩固城市低保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成果,适度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
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着手研究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落实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继续推进城镇医保、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实现地市级统筹,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或省级调剂制度。
缩小同一性质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差别。在提高社会保障整体水平的同时,合理界定各类群体的待遇标准,发挥社会保障调节社会分配的功能。
加大社保领域投入的问题,发展改革委的报告表示,截至2009年10月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规模已达到7000亿元。下一步,各级财政将继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满足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需要。关于划转国有企业的部分利润充实社保基金,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将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过程中统筹考虑。
关于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和改制企业职工社保遗留问题,发展改革委的报告表示,目前,《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已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仍由原企业承担其工伤待遇的“老工伤”职工,共有约23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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