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因违法违纪被剥代表资格
昨日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报告。吉林省选出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因涉嫌违纪违法,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据代表法有关规定,米凤君的代表资格终止。至此,已有4名代表被罢免人大代表资格。
另外3人分别是:重庆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因受贿1796万元一审被判处死缓)、新疆乌鲁木齐铁路局原局长宋德玺(涉嫌严重违法犯罪,在查)和福建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陈少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贿赂,在查)。
另外还有3人因涉嫌违法违纪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被媒体称为湘籍“粤北首富”的广东韶关市宜达燃料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思宜涉嫌行贿犯罪、四川汉唐公司原董事长谢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朱志刚涉嫌违纪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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