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村民的几头牛被拴在别墅旁边。本报记者 刘渐飞 摄
◇兴建
1700万:从“握手”到“分手”的代价
据熟知内情的人士介绍,别墅群的兴建还要追溯到7年前。
2001年6月3日,鱼梁洲迎来一批来自北京的客商——北京中安达旅游度假服务公司负责人徐昌东一行。考察鱼梁洲后,双方初步达成了在鱼梁洲建设分时度假村的投资意向。
3天后,双方签订了在襄樊兴建分时度假村项目的洽谈备忘录。
正式签约次日,鱼梁洲开发区管委会召开全体干部参加了“为兴建襄樊鱼梁洲分时度假村建功立业动员大会”,要将鱼梁洲分时度假村建成全国的40个分时度假村中的样板工程。
王志勇说,当时谁也没想到,双方的合作很快就宣告结束。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施工,别墅区基本建成。但2002年9月30日,一封来自省政府的函让双方的合作走向中止。
这封名为《关于处理襄樊市鱼梁洲开发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的函措辞严厉:立即停止一切违法建筑项目的建设。与此同时,鱼梁洲省级开发区也被撤销。
中安达公司要求襄樊方面赔偿其损失。由此,双方开始了一场持久的谈判。2006年1月12日,双方形成了中止合同的协议。这次“分手”的代价是:襄樊方面以1700万元买断了中安达投资兴建的这些别墅。
◇禁令
鱼梁洲开发不得有碍行洪
这些别墅为何不能利用起来?装修一下出售也行啊……
记者在襄樊采访期间,当地不少市民提出诸如此类的解决之道。
“这些办法行不通。”王志勇说,省政府“禁令”下达之后,别墅外的土地不能批出。为避免产生新的纠纷,闲置也许是降低损失的最好办法。
省政府为何要对开发得一片火热的鱼梁洲下达“禁令”呢?记者了解到,这与鱼梁洲自身的特点有关。鱼梁洲的岛屿特色既是招揽客商的招牌,又是制约其发展的死穴。
事实上,省政府的“禁令”中也明确指出:鱼梁洲上的建设开发,违法了《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同时,洲上建筑物在高洪水时有碍行洪。
一年之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洪水证明省政府下达“禁令”是正确的。2003年9月初,洪水淹没了襄樊市鱼梁洲旅游经济开发区局部地区,居民损失惨重。
当时有不少人质疑:有关部门所称的“鱼梁洲可抵御五十年一遇甚至百年一遇的洪水”像一个天大的笑话。两年之后的2005年,洪水再度来袭,鱼梁洲被推进舆论漩涡。
来自省政府多名参事的《参政建议》称,前期开发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开发手续不完备;二是开发现状与规划初衷不完全符合。按规划,鱼梁洲应建成生态旅游经济开发区。但初期着重抓了房地产开发,造成楼房成片。而生态旅游设施较少、开发档次较低。
“鱼梁洲自古为汉江行洪区,在行洪区沙滩上搞开发竟没有经过水利部门的审批”,省水利厅曾透露,鱼梁洲的开发属“违规开发”,违反防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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