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绝治疗的患儿
去年10月左右,陈录威在乡卫生院给孩子治病时,一个好心的医生告诉他:“民政部门开始免费为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治病,可以去试试”。 陈录威听到这个消息后兴奋不已,立马就向乡民政办咨询,也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次日一早陈录威到恭城民政局咨询,进行相关条件审查合格后,他如愿以偿地填写了登记表,回家等待医院前来对孩子进行体检。
不久后,桂林市某医院前来体检后,要他们在家等消息。
“他们开始说可以做手术,可后来又说做不了。”陈录威告诉《法制周报》记者,当时,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医生表示可以做手术,可后来被民政局送到该医院治疗后,只住了两三天病房就被“请了出来”。
“他们说这个手术比较复杂、费用高,推荐我们去上海的医院做。”陈一脸的无奈。
与陈录威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广西荔浦县的“老韦”, “老韦”是病友们送给他的绰号,他真名叫韦华义。
家境贫苦的“老韦”,10岁的小女儿也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也是在去年10月左右,得知广西民政部门开展“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之后,“老韦”立即把女儿的情况报请有关部门,并得到了批准。事后,女儿被送到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治疗。但住院数天后,也被对方“请了出来”。理由同样是“病情严重,医院做不了”。
记者从自治区人民医院相关的记录中获悉,住院而未做手术的患儿就有30多名。“有的身体不行,有的我们也做不了。”对为何没给这些符合条件的患儿做手术,医院的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这样的回答,并称,一些病情严重的患儿,其手术费高达10万元,他们已经很亏本了。
事后,一名患者家属告诉记者,因为每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贫困儿童,只能得到广西省民政厅2.1万元的补助,这些钱直接拨给指定医院,所有手术费用包干。如果医院想多赚钱的话,就会将轻微患儿挑选出来做手术。这样,一个患儿的治疗费就不会超过两万元,医院就可以赚些钱。反之,如果病情比较严重,治疗费用就有可能超过民政部门的补助,医院就会赔钱。
因此,像小陈晟这样许多符合民政部门救助的患儿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后,便被一些医院以“体质不行”、“病情严重”、“手术复杂”等各种理由拒绝治疗。
多名患儿死在医院
比起陈录威与“老韦”的不幸,恭城县观音乡的欧阳群陆则更为不幸。
“如果现在儿子还活着的话,有3岁了。”欧阳植勤是欧阳群陆与妻子陈丽娟的心肝宝贝,同样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据欧阳群陆介绍,去年12月底,他们接到通知,可以前去动手术。今年1月1日,他们再次抵达南宁。两天后,孩子正式动了手术。因为想留个纪念,手术前一天,他们带着孩子上了南宁市的一照相馆,花60元拍了4张照片。可让他们未曾想到的是,这是孩子生命中最后一次照相了。当时,孩子才两岁零七个月。
今年1月3日上午11时许,欧阳植勤被推入手术室。手术后,医生声称很成功,但因为给孩子打了麻醉针,还在昏睡中,不方便见面。就这样,在很长一段时间,欧阳植勤等人只能在重症监护室外瞅上一眼。
1月25日,这是欧阳群陆一生中永远无法忘记的日子。当天,躺在监护室的儿子死了。
事后,陈丽娟被医生告知,如果他们不要骨灰,可以免费代为焚毁。如果要骨灰的话,就要收1000多元。
“当时我们实在没有钱,而且按老家的风俗,也不能带夭折的孩子回去。”陈丽娟说,就这样,一条幼小的生命悄然殒落了。
“对孩子的死,我们想弄清医院是否有责任,可我们出不起鉴定费啊。”陈丽娟说,医院不同意他们看孩子的病历本,也未说清楚死因。他们本想与医院打官司,争取点赔偿,但没有钱请律师。而且在此之前,他们与有关部门已签订了协议,手术出现的后果由家属承担。
就这样,事情不了了之。
据记者调查,同一个县城的黄贞蓉的小孩也遭遇了同样的不幸,家属也未能从民政部门或医院获取一分钱的补偿。家人担心黄伤心过度,将小孩的生活照全部烧掉了。如今,她只能每天看着女儿残疾证上的寸照,以解相思之苦。
“即使是慈善手术,孩子怎么死的,也要给家属一个合理的说法。”一名患者家属十分气愤地表示,如果医院有错,也应该给予补偿。
那么,在这些被指定的医院里治疗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到底死了多少个呢?由于患儿情况涉及面广,记者无法调查统计,但一位知情人士认为,在手术台上死亡的患儿多达几十个,由于事先都签了协议,家属们也就得不到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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