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改革初期那种“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场面越来越成为一种回忆,让所有人受益的“帕累托改进”已经难觅踪迹。更多的改革,虽然其总体效应是增加社会福祉,却可能损害一部分人利益。如何通过民众参与,充分表达诉求,从而平衡各方利益、顺利推进改革,越来越成为考验政府智慧的一道难题。
少数是否应该服从多数?你的邻居可以决定拆不拆你的房子吗?这两个问题分开看答案一目了然,近日却在一个事件中惹得争议四起。
来自《新京报》6月3日的报道说,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市最大的单个拆迁项目——朝阳区酒仙桥危改房项目中,相关方面为了杜绝“钉子户”,改常见的“分步拆迁”为“同步拆迁”:即就拆迁方案举行居民投票,如果同意的达到一定比例,则要求全体居民实施同步搬迁。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和腾讯网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中心近日就此事联合开展了一项调查,在1506名自愿参与者中,84.4%的人关注这一事件——尽管对于他们中的大多数而言,北京酒仙桥远在千里之外,而且毫不相干。
人们关注这一事件的原因之一在于它很新鲜。正如一些学者所评论的,相比之前政府单方面决策或者开发商强势介入,“票决拆迁”以一种平等的方式,让民众有了参与感,是一个非常大的改进。甚至有学者说,通过投票表决,把权力交还老百姓,是一种“很了不起”的模式,成功了的话可以给其他类似的危改项目以极大的借鉴意义。
本次调查中,31.1%的人认为,投票为居民表达自己意见提供了一种渠道;34.7%的人认为,它尊重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是一种好的制度创新。基于此,37.3%的人赞同“票决拆迁”。
然而更多的人关注这一事件则是出于担忧,人们担忧的恰恰是支持者所肯定的“借鉴意义”。一位参与调查者说,“是不是以后我家邻居们一同意就能把我的房子拆了?”
人们注意到,尽管后来酒仙桥街道办称投票“只是一次民意搜集”,但是选票上确实清楚无误地印着“投票结果将决定酒仙桥危改的进程”。很多人担心,投票结果会成为开发商强制拆迁的一张“王牌”。有45.4%的人认为,“投票应该仅当做搜集意见用,不应该具有强制性”。
调查中,65.3%的人认为,如果真的用投票来决定拆迁,那将会是以民主的形式,开了一个“藐视少数人权利”的恶劣先例。正如一些评论所指出,“法治社会,没有任何一个人的物权可以被‘忽略不计’”;“我们无权投票决定拆掉别人的房子,正如我们无权投票决定一对男女该不该恋爱”。
调查中,50.5%的人认为,如果一定要按酒仙桥方面所说,同意者达到“一定比例”后同步拆迁,那么这个比例“必须是100%”。与此同时,62.7%的人反对“票决拆迁”的工作模式。
从这个调查结果来看,主张“每一个人的利益都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的人占了多数。但必须看到,还有6.6%的人认为,同意者的比例达到99%就可以同步拆迁,11.0%的人认为这个比例可以是95%,11.8%的人认为是90%,甚至有5.5%的人认为,这个比例可以是50%。也就是说,在数量不能忽略不计的人们眼里,一些持异见的少数人的利益可以“忽略不计”。
选择牺牲一部分人利益,当然是从“大局”考虑。就酒仙桥来说,这看起来是一个多数人受益的工程。列入拆迁的房屋,多是建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苏式筒子楼和平房,年久失修,墙体裂缝疏松,地基局部沉陷,楼内的电线、上下水、暖气等市政设施老化破损,安全隐患严重。来自酒仙桥街道办的数据说,85%的居民认为危改“对家庭有利”。
但与此同时,涉及拆迁的5473户,包括4211户无产权合居筒子楼住户,555户无产权的平房住户,707户有产权的成套单元房住户,产权结构“空前复杂”。
调查中,有人说,“政府做好事大家都欢迎。但是你不能逼着大家和你一起做好事。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实力。”
的确,面临拆迁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困难,同样的房屋,对于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意义。在酒仙桥,为数不少的人一辈子工资总额也不过一两万元,要一下子拿出十几二十万元回迁款谈何容易,而对于有产权的单元房住户,也不愿意“花个二十来万来回折腾”。
人们注意到,面对复杂的拆迁,酒仙桥相关方面一个是弃“分步拆迁”选“同步拆迁”,再一个是在同步拆迁纷争四起难度很大时,试图以居民投票来解决。“一个是想回避利益博弈,一个是把矛盾推给居民。”调查中,有人这样评论两个选择。
可以看到的是,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改革初期那种“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场面越来越成为一种回忆,让所有人受益的“帕累托改进”(经济学术语,即在一种制度的改变中没有输家——编者注)已经难觅踪迹。更多的改革,虽然其总体效应是增加社会福祉,却可能损害一部分人利益。如何通过民众参与,充分表达诉求,从而平衡各方利益、顺利推进改革,越来越成为考验政府智慧的一道难题。
在酒仙桥“票决拆迁”这一事件中,我们看到的是相关方面对民意的某种尊重,比如32.2%的人认为,相对野蛮拆迁,“票决拆迁”是对和谐拆迁的一种探索。
但是我们也看到,如果没有沟通和协商式的民主,没有一对一、一对多等各种形式的利益协商,甚至将矛盾转向民众,最终得到的,也许是和野蛮拆迁同样坏的结果。比如我们在本次调查中看到的,在投票这种只有“全输”或“全赢”选择的模式下,很多人只好选择做牺牲别人利益的“小人”;比如我们在酒仙桥看到的,一些一起住了几十年的街坊因之反目。
调查中,甚至有54.1%的人认为,“票决拆迁”是以民主之形式,行野蛮拆迁之实质。(本报记者 唐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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