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调整
居民用水价上调0.6~0.7元
根据发改委提供的水价调整方案,此次调整将以原水价每立方米0.905元为基础,居民类水价按照保本或保本微利的原则进行调整;实行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供水净资产利润率按6%考虑。在4种方案中,行政事业单位的水价最低上涨幅度为34.8%,最高上涨幅度为56.6%,从原来的2.3/立方米上调至3.1~3.6/立方米;工业用水的价格由原先的2.25/立方米,上涨为3.1~3.6/立方米,上涨幅度为37.8%-60%/平方米,创水价调整涨幅之“最”,而特种用水价格保持不变。
城中村用水或将同网同价
城中村水价5元,这种同水不同价的状况或将得到部分改变。由于早期的城中村由一个个小区或城中村自己建设和开发,再统一到水务公司去申请开通用水,每个小区和城中村只有一个总表,再由小区物业或城中村股份公司对用户供水,形成了一个“用水中间层”。这种模式,造成大量的“中间层”层层加价,最终导致这部分的终端用户水价高低不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成为市民投诉的热点。10余年来城中村水价高企。
在此次水价调整的配套方案的第1条中,规定了继续保留对居民类供水中间层的趸售价格政策,以实现同网同价。也就是说,市水务集团抄总表后,由供水“中间层”抄分表,并由水务集团按政府规定的零售水价扣减8%向“中间层”计收,供水“中间层”则统一按政府规定的零售水价向终端用户计收,确保终端用户同网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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