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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宜居家园。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第三阶段改革建设,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以排污权交易促进第三方污染治理试点项目正式落地,政府两型采购等8项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年度任务。全面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建设美丽乡村304个。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57%。全面完成节能减排年度任务。地质灾害防治效果明显。
(六)狠抓脱贫攻坚,提高民生保障水平。集中力量打好脱贫攻坚战,省级以上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58.2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实施省级重点产业扶贫项目86个,直接帮扶20万贫困人口。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6万人,武陵源区、洪江区和1100多个贫困村正在进行脱贫摘帽、退出验收。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12年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实施。积极应对特大洪涝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全面完成重点民生实事,新增城镇就业77.4万人,改造各类棚户区45.9万套、农村危房26.1万户,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286.3万人,新增养老服务床位2万张。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学生营养改善、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等工作深入推进;综合医改有序开展,健康湖南建设不断加强,全面两孩政策稳健实施。慈善救助活动广泛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健全,广播电视、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出版、体育等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
(七)强化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36件、政协提案649件。法治湖南建设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健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8件,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自治不断发展,普遍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食品药品等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平安创建、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得到加强。不断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深化。
(八)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政府行政效能。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政府公务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省委九项规定,大力推进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强化规范性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九)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全面完成国防动员年度任务,推动民兵预备役建设调整转型。驻湘部队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扶贫帮困、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和社会治理。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势头良好,双拥共建活动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