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儿童男女性别比高于全国儿童性别比

发布时间: 2015-01-28 14:25:07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联合国儿基会  |  责任编辑: 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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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2%的6–14岁残疾儿童正在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比1987年的55%有所增长。

 2006年残疾人抽样调查询问了解决儿童残疾问题所需的三种主要服务或扶助类型,由残疾儿童及其监护人填报。

 28%的残疾儿童接受过医疗服务与救助,需要但尚未接受过此项服务/扶助的另有40%;

 8%的残疾儿童接受过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需要但尚未接受过此项服务/扶助的另有48%;

 10%的残疾儿童接受过康复训练与服务,需要但尚未接受过此项服务/扶助的另有39%;

 6%的残疾儿童接受过教育费用补助或减免,需要但尚未接受过此项服务/扶助的另有13%。

 2006年,62%的6–14岁残疾儿童正在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比1987年的55%有所增长。残疾儿童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形式包括普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其他形式(如社区教学、家庭教学)。

 2006年的数据显示,在残疾儿童中,听力损伤儿童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比重最高,而多重残疾儿童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比重最低。

 在中国,残疾男童比残疾女童有更多接受教育的机会。根据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1987年6–14岁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性别比为157:100。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2006年该性别比为1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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