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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建设取得新成绩
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截至2010年底,全国林业自然保护区(包括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类型保护区)2035处、面积1.24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2.87%。这些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了我国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和65%的高等植物群落,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野生动物拯救保护领域进一步拓展。对8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实施野外巡护和生境优化,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野外种群稳中有升。继续强化大熊猫、朱鹮、金丝猴、鹤类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人工繁育,250多种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种群持续扩大,又有一批麋鹿、野马放归自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监管进一步强化。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受到重视和加强,苏铁、兰科植物等濒危野生植物的野外回归试验项目继续推进。
荒漠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治理扎实推进。编制完成相关规划,积极推进国家级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和区域性防沙治沙工作。完成第四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有效应对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沙产业的意见》,科学指导和规范沙产业健康发展。以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为平台,积极开展合作与交流。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全国共完成沙化土地治理137.28万公顷。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取得进展。实施《中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建立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专项资金,大力建设湿地公园,加强规范化管理,广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认真履行《湿地公约》,不断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建设,有效改善生态脆弱和退化湿地的生态状况。2010年全国新增国家湿地公园45处。目前,全国已建立国家湿地公园145处,国际重要湿地37处,1820万公顷、50.3%的自然湿地受到有效保护。
七、森林、草原保护得到加强
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取得新进展。进一步落实了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地方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双线”责任制,加强责任兑现检查。开展联合检疫执法行动,形成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建立了突发林业有害生物周报制度,测报准确率达85%以上。重点加强了松材线虫、美国白蛾、鼠兔害和薇甘菊等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松材线虫病首次呈现县级疫点数量减少趋势,扩散蔓延得到初步遏制。积极推进新型草原鼠虫害防治生态治理技术,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杀虫剂,大力推广人工招引粉红椋鸟、牧鸡牧鸭、招鹰养狐等鼠虫害天敌控制技术。2010年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198.93万公顷,防治面积829.67万公顷,其中无公害防治654.80万公顷。防治草原鼠害666.67万公顷,防治草原虫灾400万公顷,治虫灭鼠减少直接经济损失约16亿元。
森林、草原防火能力得到提升。面对极端天气造成的严峻形势,各地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工作督导,深化部门合作,全面加强森林防火、扑火能力建设。森林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人员伤亡,与2009年同比分别下降13%、1%和2%。全年新建草原防火指挥中心3个、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站)26个。年均建设边境草原防火隔离带3000公里。
林地资源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为保护和拓展林业发展空间奠定了坚实基础。森林采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国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执行情况继续好转。颁布实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保护森林、草原执法有力。开展“春季行动”、“冬季行动”、“严打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大案件。全年共受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9.8万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36万人次,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实施草原法,不断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草原征占用、药材采挖、矿产开采等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活动对草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破坏。2010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2.05万起,立案1.95万起,结案1.91万起,结案率98.2%。
八、造林绿化政策机制不断完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据统计,全国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完成了集体林地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截至2010年底,确权集体林地1.62亿公顷,占总面积的88.6%,其中已发林权证面积1.34亿公顷,7260多万农户拿到了林权证,3亿多农民直接受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农民成为山林主人,广大农民育林护林积极性空前高涨。
造林绿化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启动造林、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安排资金5.15亿元,加强良种繁育、荒山造林和迹地人工更新。扩大了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范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从5亿元增加到20亿元。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中央财政对属于集体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10元,当年拨付补偿资金75.8亿元,比2009年增长44%。启动实施了湿地保护财政补助,加大了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力度。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稳步推进,公益林保费补贴比例提高到50%,与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共同推进森林保险框架协议》。林权抵押贷款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涉林贷款规模超过1000亿元。
各地对造林绿化的投入显著增长。辽宁省投入造林绿化资金165.8亿元,比2009年增加1.4倍。重庆市投入133亿元,其中社会投入42亿元,占全市造林绿化总投入的36.7%。河南省政府明确规定,从2008年起五年内省级财政安排的林业生态建设资金不低于年度一般预算支出总额的2%,2010年全省完成投资96.42亿元。江苏省工程造林每亩投入基准水平达到3000元以上。湖南省采取多种方式增加造林绿化资金投入,仅“三边”(城边、水边、路边)造林绿化资金就达到18亿多元。陕西各地从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造林绿化,厂矿企业也列出专款开展周边环境绿化,千方百计加大投入。云南省加大森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力度,全年地方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32亿元。海南省等地在国家每亩造林补助200元基础上,省、市(县)财政增加配套资金每亩100-200元。
2010年国土绿化虽然成绩显著,但与建设生态文明和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困难。我国现有宜林地4400多万公顷,自然条件大都比较差,造林绿化难度大。同时,国土绿化体制机制障碍仍未消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企业和群众开展造林绿化的内在驱动力不够。新造林地后期抚育管护亟待加强,造林绿化基础设施薄弱。我国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的国家。生态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最突出的问题,生态差距仍然是我国与发达国家最为显著的差距,生态建设仍将是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最为紧迫的任务。
2011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0周年,做好全年国土绿化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2020年比2005年森林面积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增加13亿立方米的奋斗目标,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依靠人民群众、依靠科学技术、依靠深化改革,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统筹推进城乡绿化,扎实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着力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切实加强自然灾害防控,不断强化森林草原保护,全面完成国土绿化建设任务,以优异的成绩纪念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三十周年,向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献礼!
备注: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