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发展环境竞争力排名:上海广东内蒙古居前三

2011年02月28日16:0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竞争力评价指标 发展环境 竞争力排名 省域经济 环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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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2月28日讯中国社会科学院兹定于2011年2月28日(星期一)9:30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一学术报告厅发布中国首部环境竞争力绿皮书《中国省域环境竞争力发展报告(2005~2009)》、以及第五部《中国省域经济竞争力发展报告(2009~2010)》蓝皮书,中国网现场直播

2011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中国省域经济竞争力发展报告(2009~2010)》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蓝皮书指出,在全国省域发展环境竞争力排名中,上海、广东、内蒙古居前三位,其中内蒙古上升了3位。

省域发展环境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发展环境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08~2009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合成。省域发展环境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竞争力和软环境竞争力。

2009年全国各省、市、区发展环境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上海市、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青海省、天津市、辽宁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福建省、西藏自治区、山西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海南省、甘肃省、湖北省、安徽省、湖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四川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河北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吉林省。

2009年与2008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7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西藏自治区(10位),其他依次为南省(6位)、黑龙江省(5位)、山西省(4位)、江西省(4位)、辽宁省(4位)、安徽省(4位)、湖北省(3位)、四川省(3位)、内蒙古自治区(3位)、天津市(2位)、山东省(2位)、陕西省(2位)、北京市(1位)、福建省(1位)、广西壮族自治区(1位)、云南省(1位);上海市、广东省、海南省3个省、市、区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1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14位),其他依次为甘肃省(9位)、河北省(8位)、重庆市(7位)、贵州省(5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位)、吉林省(3位)、江苏省(3位)、浙江省(1位)、河南省(1位)、青海省(1位)。

在基础设施竞争力方面,2009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青海省、山东省、辽宁省。

在软环境竞争力方面,2009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上海市、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山东省、海南省、广东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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