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区平均气温21.5℃,比常年偏高1.0℃。全年平均降水量1350.9毫米。全年水资源总量1436.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2970立方米。年末全区大型水库蓄水总量185.8亿立方米。全年总用水量307.6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182.8亿立方米;工业用水51.7亿立方米;生活用水51.2亿立方米。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39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81立方米。全区人均用水量636立方米。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3.94万公顷,比上年增长8.0%。全区已获批准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2个。全区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7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个,比上年增加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45.09万公顷,增长1.4%。活立木蓄积量5.8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5.73亿立方米。
初步核算,全年能源消费总量7071.34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8.84%。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1.0574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4.43%。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源消耗2.235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6.68%。
全区21个设市城市及68个县城供水综合生产能力848万立方米/日,比上年增长3.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56%。城市燃气普及率77.4%。城市用水普及率88.4%。城市道路长度9134公里。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6.42标台。城市公园绿地面积10585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8.5%。人均道路面积11.58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8平方米。
在监测的14个城市中,有12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标准,占监测城市数的85.7%;有2个城市为三级,占监测城市数的14.3%。
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566起,比上年减少93 起。因森林火灾造成受害森林面积0.12万公顷,减少14.3%。全年因海洋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55.3万元。全年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351起,造成11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846.72万元。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019人,比上年下降11.3%。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39人,下降17%;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5.6人。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96起,造成2437人死亡、650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62.7万元。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3.29人,下降16.5%。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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