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253.80万亩,其中,完成人工造林更新总面积186.71万亩,比上年增长8.3%。其中荒山造林49.92万亩,增长1.4%;人工迹地更新面积136.79万亩,增长11.1%。全省森林覆盖率63.1%。商品材产量635.27万立方米,下降16.1%。
全省完成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601个,投资2.1亿元。全省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为6397家,累计发放排污许可证书数为12177家。全年关停并转迁企业数为375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99%;城市污水处理率75%。
全省共有5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6个省级生态村。有风景名胜区51处,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6处、省级35处,国家风景名胜区比上年增加3处,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约2300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9%。有自然保护区93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50.2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4.13%。
23个城市中有22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23个城市中,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有11个,交通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有22个。
2583公里评价河长中,水质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为2088公里,占评价河长的80.84%。12条主要水系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的占93.8%。全省近岸海域海水达到清洁、较清洁的面积占56.1%。9个设区城市的33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5.2%。
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42亿元。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168.91千公顷,其中绝收11.95千公顷。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579起,其中一般火灾38起,较大火灾528起,重大森林火灾13起;过火面积1.6万公顷,受害面积1.1万公顷;森林火灾发生率、过火率和受害率分别为7.04次/十万公顷、1.71‰和1.48‰。全年因海洋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3.84亿元,增加35.8%。全年发生海洋赤潮12次,减少2次;累计赤潮面积约377平方公里,下降21.4%。
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共发生各类事故17680起,比上年下降11.5%;死亡3413人,下降6.1%;受伤16398人,下降13.6%;经济损失18673万元,下降6.5%。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29人,下降14.7%;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1.87人,下降11.0%。煤矿事故13起,死亡20人,分别下降27.8%、4.8%。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643起,造成2916人死亡,1626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706万元,分别下降13.0%、5.1%、13.9%、4.7%;万车死亡人数为4.37人,下降14.5%。
注:1、本公报未包括金门县和连江县的马祖列岛。
2、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3、本公报福建省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福建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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