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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2年7月20日电 /美通社亚洲/ 今年上半年,针对2012年以来国内各地各类自然灾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启动灾害应急响应18次(其中三级响应2次,四级响应16次),灾害种类涉及雪灾、地震、干旱、洪涝等。总会先后向青海、云南、江西、湖南、甘肃、贵州、广西、新疆、湖北、内蒙古、四川、河南、山东、陕西、重庆等15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受灾地区调拨救灾款物价值1067多万元。其中物资价值889.6459万元,包括棉被31300床、家庭包19482个、夹克衫3000件、棉衣2300件、单帐篷1150顶、棉帐篷200顶;救灾资金178万元,用于旱灾地区人畜饮水工程改造以及粮食等其它救灾物资的采购。香港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向湖南、云南、江西等省(自治区)提供了价值156万多元的物资救助。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向湖南、江西、广西提供了42万元的款物援助。
四月份,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专门下发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做好2012年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通知》(中红字〔2012〕19号),对全系统2012年的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全国红十字系统70多座备灾救灾中心(物资库)认真做好库存物资的清点和仓储工作,增加救灾物资储备数量,优化物资种类,并提前做好救灾物资紧急运输的预案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