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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扶贫济困
有关部门和企业解释有四大原因,分年度和分进度捐赠是主因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强)第二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今天启动。截至今年5月,首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全省认捐的30亿元款物中实际已到账的款物达23.13亿元。为何没有全部到账?有关部门和企业剖析出背后的四大原因,解答公众疑惑。
分年度和分进度捐赠是主因
据了解,在全省已接收捐赠23.13亿元款物中,各地市接收到账16.63亿元;省级接收到账6.5亿元,多数为定向捐赠,主要用于支持全省3409个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工作和捐赠者指定的扶贫济困项目。
之所以30亿元认捐款物只到账23.13亿元,有关部门和企业认为主要与以下因素有关:一是分年度捐赠,企业在认捐时承诺分若干年将善款善物捐出;二是按项目进度捐赠,企业在援建慈善项目时,往往在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毕”等不同时间节点将认捐款物陆续落实到位。
有关部门表示,在刨除以上两个因素影响后,首届“广东扶贫济困日”认捐到帐率是比较高的,达到九成以上。
个别企业遭遇“硬摊派”
除了主要的两个原因之外,还有两个次要因素:一是个别企业是因为在认捐时达成的是口头协议,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导致最后实际到账有变化;二是个别企业虽然签订了书面协议,但最后主观拒绝履行承诺。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次要因素的产生与“硬摊派”有关。在捐赠时,地方个别领导以施压的方式动员认捐,企业迫于压力临时“拍脑袋”作出承诺,但后来因为企业业绩下滑、不愿捐款等种种原因导致无法兑现捐赠。
坚决杜绝摊派和逼捐
在本月27日下午举行的由省政府组织的扶贫济困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发布会上,省民政厅厅长刘洪表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社会捐赠是遵循自愿的原则的。
今年省委、省政府两办通知特别强调四个“不得”准则,即任何单位不得硬性下达捐款指示,不搞硬性摊派;不得采取扣发工资、津贴的做法;不得对没捐款和少捐款的干部职工进行处罚;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坚决杜绝变相摊派和逼捐行为。
据了解,对于认捐但未完全到账的企业,有关部门将会继续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