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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东方网9月8日消息: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玉树地震灾区捐赠的,这部分金额可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昨天,上海财税部门公布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本市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为了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自2010年4月14日起,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据悉,此次税收政策对应的“受灾地区”是指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称多、治多、杂多、囊谦、曲麻莱县和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等7个县。有关的优惠政策将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作者:陆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