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扩大医疗救助范围

2010年08月24日17:0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低保 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对象 医疗费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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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地方同步提高低保救助标准

核心提示:即日起,取消住院救助病种限制,住院救助不再设起付线,且住院救助年度内累计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1万元。

兵团人低保金每月多了50元

8月23日,记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获悉,兵团与自治区各地同步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执行原有政策基础上,从2010年1月1日起,兵团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0元补助;2010年6月1日起,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再提高30元补助。这也是兵团第八次提高低保补助水平。

该负责人强调,此次补助金按要求应在8月底前全部发放完成。所需资金从兵团下达的中央低保补助资金中列支,各单位在补助资金未到位前,应采用垫支方式进行发放。

据悉,自1999年起至2009年,兵团累计7次提高补助水平后,低保对象每人每月的补助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80余元,再加上从今年1月1日和6月1日总计50元的补助资金后,低保对象每人每月的补助水平则提高至130余元,以六师五家渠市为例,原先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130元,如今其低保对象每月可拿到260余元的低保补助金。

截至目前,兵团共有低保对象13.2万人。今年上半年,低保对象平均每人补助是1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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