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将出台一部地方性法规,为职业教育的发展保驾护航。受省政府委托,省教育厅厅长白继忠昨日向大会作了《关于甘肃省职业教育发展条例(草案)的说明》。
这部正在审议中的职业教育发展条例草案规定,我省将实行职业教育贫困生资助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资金,为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提供补助,并动员全社会力量为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人子女就学提供资助。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应当采取减免学费等方式,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完成学业。中等职业学校每年要从学校收入中安排3%-5%,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和奖励优秀学生。
政策解读
职校可实行弹性学制
条例草案规定,职业学校可以实行弹性学制,逐步推行学分制和选修制,允许学生跨专业选修课程,工学交替,提前或延后完成学业。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
条例草案规定,职业教育专业教师每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参加实践活动。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实习,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30%用于职业教育
条例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每年应当安排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发展职业教育。一般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发布虚假信息要处罚
条例草案规定,职业学校或者职业培训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的,或非法颁发、伪造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混乱影响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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