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开放的30年中,我省扶贫工作以减少贫困人口为目标,坚持开发式、转移式和资助式扶贫方针,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走出了一条“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全面发展”的扶贫开发道路。
2001年至2007年,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472907万元,重点实施了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劳动力培训转移和实用技术培训、产业化扶贫、异地扶贫开发、科技扶贫等项目,全省贫困人口从2000年底的197.6万减少到2007年底的86.8万,7年减少贫困人口110.8万。
我省1986年成立了专门的扶贫开发工作机构,1994年,国务院核定我省有贫困县14个,贫困人口91.7万人,加上省定贫困乡38个,贫困人口27.8万人,总计全省贫困人口119.5万人,占当年全省农牧民总人口的37%。在扶贫过程中,我省注重从实际出发,以资源优势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扶贫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稳定解决温饱、稳定增加农牧民收入的目标和青南牧区温饱工程、东部干旱山区综合治理工程和异地扶贫开发三大工程,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348578万元。通过调整和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累计解决了55.23万人的温饱问题。
从2001年起,国家重新核定我省有1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同时,我省确定了10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贫工作以减少贫困人口为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仅2004年至2007年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11487万元,在40个县(市)中的1032个贫困村实施了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103.69万贫困人口直接受益,为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寇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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