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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离婚女子称长期遭家暴
调研显示:
在离婚诉讼中,25.7%的女性称自己在婚姻中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但是,其中只有不到25%的女性能够充分举证,证据主要为报警记录或男性当庭承认打过妻子。少数男性即使面对出警记录,也极力否认实施过家暴,而女性仅提供伤情诊断证明及伤情照片等,却难以证明这是由家庭暴力直接造成的。
法官释法:
助理法官杨秀芝说,从审判实践来看,更多的情况是,女性遭受家暴后未到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书,也未及时报案,当男方不承认有暴力行为时女方提供不了相关的证据,致使法官无法认定暴力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