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际处于街头生活状态的流浪未成年人已达100万—150万,为更好地为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硬件设施,昨天,民政部发布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该标准对救助保护中心的规模、面积、布局、设施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民政部编制的首个民政服务设施建设标准。
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实际处于街头生活状态的流浪未成年人数量在100万—150万,但救助保护设施大都存在数量少、规模小、设施简陋、功能不全、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则要求,在未成年人生活区的周界,宜设置实体围墙或者采用建筑围合方式封闭,围墙高度宜为3米。救助中心还将设置电脑教室、宣泄室、心理疏导室等。
民政部介绍,到2010年,国家将投资11.2亿元,在全国90%以上的地级城市和工作任务较重的县级市建成救助保护中心,新增床位3.5万张,每年将能够为50万名左右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服务。(记者 陈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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