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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涛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海淀法院9月13日上午对被告单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进行宣判。审判长宣读判决书:本案程序情况,公诉机关公诉意见,被告方辩护意见,服务器及其存储内容的证据可采性问题。(《封面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9月13日)
今年以来的互联网第一大案——快播案,可谓吸引了无数网友的关注。而之前庭审直播过程中被告人王欣的一句“技术无罪”,也是曾经博得了无数人的“理解”和支持。但实际上,“技术无罪”与“快播无罪”完全是两个概念。对此,快播案的宣判书就给出了最好的答案——本案既不适用“技术中立”的责任豁免也不属于“中立的帮助行为”,快播公司以牟利为目的放任淫秽视频大量传播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单位犯罪。
技术的飞速进步,把许多已定的法律条规都甩在了后面。因此,在互联网世界中出现了大量的貌似法律触角无法触及的领域,这些领域也被公认为是无序状态。面对这种无序,有的领域需要重新建立规则,以顺应时代的进步,并促进社会的发展;但是,有些领域则不需要,因为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违法了必须要有人为之担责。
网络约车平台技术的进步,直接促进了我国乃至全球出租车行业的改革。为此,我国交通部门还非常有魄力地打破了各地的行政垄断。这是最典型的技术进步促进社会改革的案例。但是,像快播案,确实出现了传播淫秽音像品的事实,必须有人要为之付出刑责。“技术中立”、“技术无罪”,不应该超越当下最基本的法律伦理,也不应该成为一些不法网站进行牟利的挡箭牌。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我国管网治网的目标是让网络不断风清气正。技术是工具,正如枪支和菜刀也都是工具,但是工具可以成为凶器,滥用技术亦会导致互联网乌烟瘴气。因此,快播案在当下我国清理不良网站的过程中,可以当成是一次经典案例——这和之前薛蛮子、立二拆四等大V利用舆论场获得不法之利一样,可以起到以儆效尤的社会作用。
技术进步固然会对当下的社会治理、法律伦理构成很大的冲击。而每封杀和问责任何一家网站,也似乎都能引来关于网络自由与规则的大辩论。但是,红线就是红线,边界就是边界,互联网世界更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技术再怎么进步,都不会冲突这一底线。这样的道理,不简单是指快播这一个网站或是一个播放器,而是针对所有的互联网公司都适用,包括百度以及BOT其他成员,也包括千千万万的网站及互联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