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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涛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记者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今年9月1号起,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将进行简化,今后缴存国管公积金的职工,提取公积金将更方便、更容易。今后,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首先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样一来更方便单位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程序繁琐的问题,向来被国人诟病不已。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是个人私产。但是,现在各地提取住房公积金繁琐的程序像是在表明,住房公积金是别人的尤其是政府机关的,老百姓要想使用要过九九八十一难才行。
此外,住房公积金严格的管理与提取程序,还造就了这样的现实——无关住房保障。具体表现为,低收入者的住房公积金聊胜于无,高收入者的住房公积金高不设限,甚至已经成为了有钱人的特权和福利,也是高收入行业合理避税的工具。但是,无论是低收入者还是高收入者,都需要不断买房、租房才能提取,门槛之高让人望而生畏。
也正是因为如此,去年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在给国务院送审时附的说明中,住建部明确了“放宽提取条件”的精神。因此,在送审稿中,不仅仅是买房和租房,包括物业费,包括房屋大修、装修、改建等,都列入了可提取的范围。而在此之前,许多地方公积金管理单位,为了刺激楼市,已经率先松绑了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尤其是一些二三线城市。应该说这都是明显的进步。
简化公积金提取手续,也是简政放权的重要体现。一方面,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单位,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关键是要把老百姓自己的东西通过最简便的方式还给老百姓;另一方面,政府对住房公积金名为管理,实为服务,政府任何部门没有任何权力去抬高门槛。
现在,国管住房公积金放宽了提取条件,许多地方在此之前也已自行放宽,那么,还仍然把住房公积金看成是政府自家财产的各地方,就应该顺应这种潮流,即便是最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没有发布,也应该积极主动的简化公积金提取手续,在确保专款专用的前提下,让提取公积金像提取存款一样简单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