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旅游团定点购物仍火爆 省略景点进珠宝店

2013年10月02日11:4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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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下午至少来了5辆旅游大巴

在祥瑞珠宝店门外,北青报记者发现,下午一个小时内,至少有5辆大巴开了进来,每当载着游客的大巴停到珠宝店门口,珠宝店的人就会围到车门前,给每一位下车的游客发一个游览证件。店里放着几个筐,里面装着颜色不同的游览证件。珠宝店的客户基本都是被大巴拉来的报旅行团的游客,很少见到散客。

北青报记者向路边卖水果的小贩询问去购物点的路时,小贩说“谁去那儿买啊,都是导游带外地人来买的。”一位黑车司机也说,“那里的东西比外边贵好多,都是旅行社带团去的,没有自个儿去的,谁这么傻啊?”在珠宝店内,游客们被带领着草草参观一圈后,便被带到购物大厅,开始购物环节,几位游客问工作人员出口在哪儿,两位工作人员不耐烦地指了指路,一边说,“才逛了多会儿啊,着什么急啊。”早早逛完的游客出去后,在停车场百无聊赖地等大部队出来,一位游客很气愤,“十三陵有13个陵吧?一个都没进去呢就来这儿买东西了,我看他们就是没人举报,自己胡搞,回去后要举报他们。”

官方说法

购物点停留30分钟 已构成“强迫购物”

昨天市旅游委负责人介绍,我国首部《旅游法》于昨天起正式实施,按照《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该负责人表示,旅行社如果违反该条规定,将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事件中导游要求游客在购物点停留30分钟的行为属于明显的强迫购物,消费者可以将签署的一日游合同、大巴车车牌号、导游姓名等信息记录下来,拨打旅游委12301热线投诉,旅游部门将予以严查。(记者赵婷婷 周敬启 董鑫 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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