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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操作的对策建议
住房问题古已有之。早在1000多年前,唐代大诗人杜甫就写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名句。新中国成立之后,住房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但自从20世纪90年代末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住房又重新成为困扰国人的一大难题。大量的人被“房奴”,还有许多希望成家的年轻人只能“望房兴叹”。为了应付高房价,近两年各地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如限购、提高首付、提高贷款利率等等。但总体来看,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投机分子和利益集团的利益并没有真正受到损害,另一方面,真正的购房需求却受到了严重打压。
那么如何才能使房价合理回归呢?笔者认为,商品的供求关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价格,对于房子这个特殊的商品来说,决策者如果真正想解决其价格高企的问题,自然应该从减少需求和增加供给两个方面来着手。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政策措施:
1、加强保障房建设
房子不同于汽车等其他商品,房子既是必需品也是奢侈品,但它首先是必需品。从这个意义上讲,房子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公共产品。因此,政府有义务努力解决国人尤其是穷人的住房问题。国务院在1998年房改启动时出台政策,规定“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并提出“城市80%以上家庭应由政府供应经济适用房”。但实际情况是,在全国新建住宅中,经济适用房仅占5%,商品房占将近95%。
2、降低政府利润分成
从前面可以看出,土地财政是目前中国高房价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房子的公共品性质出发,政府不但应该严控房地产商过高的利润,更要降低政府在其中的各种费用收取,尤其是保障房。据经济参考报资料显示,一个成本价为3946.61元/平方米的住宅楼盘,政府从中收取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房屋开发费、管理费和税费等合计约1600元/平方米,居然超过了房价的1/3。
3、鼓励集资建房
在福利分房年代,住房难问题基本不存在。但是,我们不能指望政府再退回到福利分房时期,所谓改革不走回头路。但是,我们可以允许甚至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民间合作建房因省掉了融资成本、销售成本、房开公司利润、公关费用、企业所得税等开支,其房价比商品房低40%以下,这样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对于民众住房保障的压力与负担。另一方面,也会对开发商形成竞争,有利于降低开发商的高额利润,从而有利于降低房价。
4、征收房地产投机税
房子既是投资品又是消费品,既是奢侈品又是生活必需品。鉴于我们是一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必须优先考虑其消费品和生活必需品的属性。因此,房地产领域的投资尤其是投机,在我国应该是不允许甚至禁止的。根据国际经验,打击房地产投机的有效方法是收取高额的税费。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物业税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源,所占比重在4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60%-70%。建议我国尽快对居民自需住房以外的房子征收房地产投机税,如物业税、交易税和房屋空置税等,而且力度一定要大到足以把市场中的投机需求全部挤压出去。(武 锋 国家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