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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云鹤
明天是“12·4”法制宣传日。即将过去的2011年,是人们值得记忆的一年,经过60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在这一年形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此外,诸多的人物和事件留下了浓重的印迹——这一年,扶起跌倒老人成了一个法律难题;这一年,一个叫悦悦的小女孩离我们而去;这一年,不断有人在违法犯罪以后公然“拼爹”……这一年,新中国第一次消减死刑罪名;这一年,6000万人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即将过去的2011年,是中国法治进程值得记忆的一年,因为经过60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在这一年形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此外,诸多的人物和事件留下了浓重的印迹——这一年,扶起跌倒老人成了一个法律难题;这一年,一个叫悦悦的小女孩离我们而去;这一年,不断有人在违法犯罪后公然“拼爹”……这一年,新中国的刑法第一次消减死刑罪名;这一年,6000万人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年,几多贪官污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我们在悲喜之余,或许能够更加懂得如何去获得公平正义,如何去维护法治精神。
“法治”不是靠宣传就能达成的,而是要靠你我每一个人都有法治的精神和法治的实践,唯此,我们才能一步步更加靠近法治……
——编者
争议多的几大案
NO1
天价过路费案
河南禹州农民时建峰为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的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内共计通行2362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时建峰无期徒刑。其后,时建峰自曝是为弟弟顶罪,其弟时军峰随之自首。2011年1月16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和平顶山市中级法院联合召开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发布会,宣布对负责此案的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点评:
时建锋一定不会想到,自己的案子会把四位法官“拖下水”,还引起了公众对天价过路费的愤怒和追问。尽管案件伴随着法院问责、案件再审等程序淡出了公众视野,但高速公路收费却“依然故我”。
套军牌躲过路费,时家兄弟的行为当罚。但依照一审法院认定的“8个月获利20余万元,应缴过路费368万元”一算,如果不逃过路费,时家兄弟简直是在给收费站打工,而且还越打越亏。如果守法一定亏,违法或许赢,谁会心甘情愿地守法?
NO2
药家鑫故意杀人案
2010年10月20日晚,药家鑫驾车与一骑车女子相撞,事后这位学生娃将伤者连刺8刀致其死亡。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陕西省高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6月7日,药家鑫被执行死刑。此后,药父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药家鑫案受害者家属代理人张显。
点评:
药家鑫案从被媒体报道到死刑执行,对于该如何判决,一直纷争不断。
案件审理过程中,甚至出现了罕见的“旁听人员旁听案件反馈意见表”——法院直接向旁听人员发问:您认为对药家鑫应处以何种刑罚?您对旁听案件庭审情况的具体做法和建议?
药家鑫死后,药父在微博上公开致歉,并表示“药家鑫从一个懂事的孩子,优秀的学生,到一念之差犯下杀人罪,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平时管教孩子过于严厉,令孩子在犯错之后害怕面对,不懂处理,最终酿成大罪。”事件对被害人张妙一家来说是惨剧,对药家鑫一家来说也是悲剧。药父的这段话,或许值得大家思考,面对同样的情况,我们能不能正确处理?
NO3
许云鹤案
2009年10月21日,天津车主许云鹤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行驶,遇到正在红旗路上由西向东跨越中心护栏的王老太倒地受伤。许云鹤称是下车搀扶王老太,而王老太则称,被许云鹤撞倒。二人发生争议。
2011年6月16日,一审法院判决许云鹤赔偿王老太10万余元。判决理由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由于没有有效的人证、物证,到底是撞人还是扶人,案情扑朔迷离……
点评:
如果没有此前的彭宇案,许云鹤案或许不会这么“红”;如果没有此后众多跌倒没人敢扶的老人,许云鹤案或许也不会被推向风口浪尖。到底是撞人还是扶人,只有案件当事人心里明白。寄望法院来“还原真相”,是为难法官。但法官“知难而进”,以似是而非的鉴定结论作为裁判依据,无视倒地者违法翻越护栏的行为作出判决,无疑是人们无法接受判决的重要原因。
缺乏良知,是法律很难惩罚的,但司法者至少应该在手执法槌时尽力呵护良知,而不是作出可能戕害善意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