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一、中国明清时期的历史记载
据记载,早自1372年开始,明太祖便派杨载作为册封使出使琉球,琉球的中山王也遣其弟随杨载入明,朝贡受封。明帝赐闽人36姓善操舟者赴琉球,以利往来朝贡(《大清一统志》,1744年,第280卷)。此后,历代册封使留下许多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不属于琉球而属于中国的历史记录。对此,古代琉球人也是认同的。
在中国的历史文献中,公元610年《随书·流求国传》中记载赴琉球所经由的高华屿即钓鱼岛(鞠德源著:《钓鱼岛正名》,北京,昆仑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11页、140页)。一般认为,最早记载钓鱼岛名称之一的是明朝永乐元年,即1403年《顺风相送》一书。书中使用的名称为“钓鱼屿”和“赤坎屿”,即今天的钓鱼岛、赤尾屿(据考证,《顺风相送》是现存最早记载钓鱼岛的史籍之一,英国牛津大学波德林(Bodleian)图书馆存有该书的誊抄本。见郑海麟:“《顺风相送》所载钓鱼台列屿史实考释”,《钓鱼台列屿之历史与法理研究》,明报出版社有限公司,香港,1997年版,第14—27页)。这证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最迟是在1372年至1403年之间即被中国赴琉球的册封使船最先发现,并作为海上航行的标志予以利用(吴天颖:《甲午战前钓鱼列屿归属考》,中国社会文献出版社,北京,1994年8月,第25—28页)。
1534年,明朝第十一次册封使陈侃与前来迎接的琉球人一起乘船赴琉球,并在《使琉球录》中明确记载:“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陈侃:《使琉球录》,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北京,中国国家图书馆分馆善本馆藏书,第25页)“古米山”又称“姑米山”、“古米岛”,即现在冲绳的久米岛;“夷人”指当时船上的琉球人。这表明,当时的琉球人认为过了钓鱼岛列岛,到达古米岛(久米岛)后才算回到自己的国家,而钓鱼屿、黄毛屿(黄尾屿)、赤屿(赤尾屿)等则不属于琉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