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良松任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主任(图/简历)
国家石油储备中心成立
石油储备专业化、正规化发展序幕拉开
2007年12月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正改写着我国能源领域的历史:12月3日,能源领域的大法———《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12月6日,40位顶级专家组建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12月18日,石油储备的“神经中枢”———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宣告成立。 这一系列密集动作后面的大背景,是国际油价持续徘徊在90美元/桶左右的高位,和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持续向50%比例靠近的现实。
储备中心揭开面纱
昨天,国家发改委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石油储备中心18日正式成立。至此,一直“雾里看花”的我国石油储备制度终于揭开面纱。
“这一机构早就该成立了”,昨天,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颇有些激动,“之前对于我国石油储备到底怎么运作的,普通人都靠猜。”
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人士介绍,新成立的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就设置在能源局之下。与能源局之下的行政机构———石油储备办不同的是,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属于事业单位。记者了解到,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将作为我国石油储备管理体系中的执行层,行使出资人权利,负责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和管理,承担战略石油储备收储、轮换和动用任务,同时监测国内外石油市场的供求变化。对此,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表示:“石油储备中心负责判断储备石油的时机,比如在油价高的时候,可以抛出一部分石油,等待油价回落时重新购入。不过,石油储备中心履行国家石油储备义务,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至于国家石油储备中心的人员配置问题,昨天记者采访未果。有知情人透露,国家发改委曾从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借调了部分工作人员参与筹备。也有消息称,《中国经济导报》社社长杨良松将出任中心主任一职。
储油“神经中枢”开通
国家发改委方面表示,建立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一方面可增强中国石油储备的管理力量,另一方面还可理顺中国石油储备管理层级关系。
这一表态自然令人联想到今年年中的一场审计风波。当时,国家审计署披露,在我国4个国家石油储备基地项目的建设管理中,国家发改委未报经国务院批准,自行将总投资额调增了28.5%。国家审计署还提出,国家发改委具有项目申报、概算审批、投资安排、建设管理和建成后运营管理等多种职责,不利于(石油储备基地)实行公司化管理,不符合政企分开原则。
众所周知,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代表国家出资,分别在浙江镇海、浙江舟山、辽宁大连和山东黄岛成立了4家“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公司”,并负责4个石油储备基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我国石油储备三级管理体系的设定,国家发改委作为石油储备的管理层,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则是管理体系中的执行层,而石油储备基地担当石油储备重任。若以人体作比喻的话,国家发改委好比是“头”,石油储备基地好比是“四肢”,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则好比是“神经中枢”。不过长期以来,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一直缺位。“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建立的最大意义,就是拉开了石油储备向专业化、正规化发展的序幕。”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
昨天,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将采取类似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的运作模式,在业务隶属上暂归国家发改委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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